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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四新•法治护航】冷水滩区法院:为62名受害人挽回133万元损失 让刑事财产刑不“空判”

 文章来源:冷水滩法院 作者:刘金玉 时间:2024-06-21 16:26:58 

冷水滩融媒6月21日讯(通讯员 刘金玉)近日,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昆明市成功处置一起执行案件两套涉案房产,为因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的62名被害人挽回部分损失,让生效判决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真没想到,我的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法院了!”6月17日,作为被执行人夏某一案的被害人李某等4名代表将一面印有“秉公办事细致高效 执法如山倾心为民”的锦旗送至冷水滩区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当事人夏某既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被告人,又是被告马某合同诈骗罪一案中的被害人。

在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马某骗取夏某等3名被害人860万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马某退赔夏某等3名被害人人民币860万元;对查封张某(被告人马某前妻)坐落在昆明的四处房产依法处置,所得价款退赔夏某等3名被害人,多余部分退回被告人马某,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2017年9月3日,尚有非法吸收的62人共计资金511.686万元未归还。

执行阶段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骨头”,经济类的刑事涉众案件涉案金额大,被害人覆盖面广,涉案财产分布散,更是成为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的难点。刑事案件判决责令退赔的本质是对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财产损失一种弥补。刑事案件被害人其中之一的诉求就是挽回财产损失。受损财物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时返还是被害人高度关切的问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不让刑事退赔成为一纸空文,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昆明市成功处置两套涉案房屋,高效变现不动产,为破解执行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最优解,并将变现涉案房屋的400余万元发放给该案件的夏某等3名被害人,被害人夏某分得的133万元予以全部退赔给被执行人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被害人李某等62人。

冷水滩区法院将继续对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寻找此类案件的突破口,让刑事财产刑不再“空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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