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失信影响子女高考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何伦波 黄进东 时间:2024-06-05 16:52:26红网时刻新闻6月5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何伦波 黄进东)“法官,我孩子马上参加高考了,不能因为我的失信行为影响孩子高考,我想马上履行还款。”6月4日,失信被执行人江某某因担心其“诚信污点”影响到孩子高考读大学,便主动联系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当场将执行款、执行费交到法院账户,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解除。
2019年8月,江某某因在小区内停车问题与彭某某发生争执,进而手持扳手将彭某某打伤,事后因江某某未赔偿彭某某所受损失,2019年12月,彭某某将江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江某某赔偿彭某某各项损失25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江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财产查控,执行法官发现江某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桂阳法院依法将江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江某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一直未主动联系法院,直到今年孩子高考在即,江某某意识到,他的失信行为会对自己准备参加高考的孩子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孩子的前途,便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目前,江某某所欠款项已缴清后,法院已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
法条链接:“失信被执行人”会有哪些麻烦?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被施予信用惩戒,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在一些特定人员遴选、选调方面,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报条件内。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最高10万元,对单位罚款最高额100万元,拘留最长15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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