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三高四新·法治护航

龙山法院:“法院+住建”两端合力联动调解,绘制纠纷化解新“枫”景

 文章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4-09-06 16:48:57 

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住建”多元调解平台,深入践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妥善化解了三起涉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府院联动化纠纷

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从中国某建筑集团手中承包工程后,又将该建设项目的实验楼脚手架分项工程转包给蒲某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该公司未向蒲某支付工程内外架超期劳务承包费和零星做工部分费用,故蒲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蒲某与该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且本案工程涉及层层分包转包,案件事实厘清难度大,故承办法官与住建局联系,请求协助共同调解。

龙山县住建局接到联系后积极响应,共同组织当事人在县住建局调解办公室进行“面对面”调解。“法院+住建”通过就施工过程中费用计算,施工合同内容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等情况进行释法明理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最终成功达成调解。

联动联调解难题

蒲某从四川某公司承包一建设项目1、2号楼主体工程的脚手架分项工程。因工程需要,蒲某从长沙某公司租赁工程所需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因疫情等多方原因,该公司总体施工进度缓慢,导致蒲某承包部分的施工成本增加。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对超期部分的施工成本分摊方式产生分歧。该公司主张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单层搭建面积进行成本计算;蒲某主张,应按照实际搭建面积(五层)进行成本结算。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蒲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龙山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住建局相关业务专家联合进行调解。经对双方各自过失责任的划分认定分析,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剖析法律关系,并耐心引导双方从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问题。最终在法院的法律指导和住建业务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蒲某支付工程款120000元,该案顺利化解。

释法答疑促调解

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施工现场与田某某居住房屋相邻,施工过程中,田某某认为该公司施工开挖基础深度远低于原告房屋基础,没有尽到保护相邻房屋的义务,造成原告房屋出现多处裂缝,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前往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后,邀请住建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并联动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对当事人进行案件法律关系讲解,住建调解人员一一解答双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领域专业知识方面的疑惑,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由被告向原告进行补偿,省下了做鉴定的费用,有效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

建筑工程纠纷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诉讼成本高。龙山法院创新“法院+住建”联动调解机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深入推进房地产、物业行业、建设工程等案件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