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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的检察答卷 ——洪江市检察院以公开听证赋能矛盾化解纪实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4-01-08 09:31:41 

公开听证是一道重要的司法程序。

近年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依托“全国文明接待室”平台,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增强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自觉。树立小案件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以“三个注重”赋能公开听证,推动矛盾就地化解。让公开听证成为了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的利器。

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公开听证47件次,全部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率100%,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办理的洪江市阳光佳园小区业委会申请立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4批上门听证典型案例。

注重示范引领,确保高位推进

“感谢检察院,检察长还亲自主持公开听证,这么公开、透明、严谨、认真地解决问题,解开了我多年心结,我非常感动也非常感谢!”2023年上半年,得到检察院同意追诉杀害儿子主犯刑事责任的消息后,张某品激动地说。

张某品的儿子1995年1月被害后,行凶主犯一直在逃。2021年2月,主犯被捉拿归案。因案件涉及追诉时效问题,张某品多次信访。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敏感性,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李强高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化解预案全程跟进。

去年9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代表组织开展张某品信访案简易听证会,释法说理,解答张某品的诉求与困难,打开其心结不再上访,耐心等待检察院追诉结果。

“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答卷’,是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基层治理的检察实践,是践行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的创新方案。”李强高表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该院对重要的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由院领导包案,责任部门及控申部门各确定1名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检察长与其他院领导同包最难啃的“骨头案”“钉子案”,制定个性化攻坚化解方案。包案领导做到每案至少约见信访人1次,组织案件讨论1次,主持公开听证1次,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同时结合法、理、情,由包案领导召集办案团队集体研究化解方案,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书面答复等方式继续开展释法说理,直至打开当事人心结。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上门面对面释法说理15次,电话释法说理43次,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注重机制先行,确保听证常态化

“小吴作为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犯罪主观恶性小,自愿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秉持惩罚和教育挽救的目的,支持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4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听证员杨理在小吴涉嫌帮信罪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发表听证意见时说。当天,7名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院对小吴作出不起诉决定。

小吴是西安某高校学生,2022年3月在网上兼职时将本人3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从中获利4000余元。2022年3月,小吴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有关损失。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决定举行一次公开听证。

2020年,该院全面修订《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办法》,突出组织听证工作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细化听证会准备工作、具体流程等。

鉴于小吴系在校大学生,根据该案类型、组织听证会流程要求,今年4月中旬,检察长李强高带领办案组来到小吴所在学校及家乡,了解其在校表现、邻里关系、家庭生活等情况,完整还原案发背景。听证会结束后,该院依法对小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该院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全覆盖,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可能引起争议、有社会价值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落实应听尽听、需听尽听。对群众诉求强烈、疑难复杂的案件,可能通过公开听证化解的案件,由控申部门征求当事人的意愿并协商公开听证时间,告知办理期限,并告知听证会参与人听证流程等程序,提高听证时效性。

该院还积极探索优化听证模式,发挥考核指挥棒效应,每季度定期通报公开听证推进情况,并坚持一案一策,择优选择听证地点,积极开展上门听证,选择到矛盾纠纷地开展听证,减少群众折返跑,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2022年以来,在该院开展公开听证42次,当事人居所地开展3次,当事人社区开展2次,息诉息访率100%。

注重实际效果,确保“听”出成效

让公开听证走出去,走进群众、贴近群众。2022年5月20日,一场物业租赁引发的信访案件听证会在黔城镇阳光佳园小区召开。

2017年5月,该小区物业经理黄某伪造假证以业主名义与某通讯公司签订《新基站场地租赁合同》,将场地租金自行占有。2021年3月,小区业委会发现后,以黄某涉嫌诈骗罪和伪造证件罪到公安立案未果。2022年5月,业委会向该院申请立案监督,请求帮助追回小区公共屋面租赁租金。

通过举办听证会,彻底打开业主的心结,消除对警方不立案决定的疑问,并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现场对该矛盾进行调处和化解,双方签署了下1个5年租赁协议。

针对该案暴露出物业公司管理混乱、随意侵害业主权益的问题,该院向洪江市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该局开展物业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小区物业公共收益的管理、监督、使用、分配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社区、银行、业主委员会4方监管的机制,为加强物业公司的监管实现源头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近年来,该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健全完善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有效探索,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力促案件办出实效。

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及涉案领域专家、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提高检察监督精准度,保证检察办案质量效果。同时,该院还在公开听证前发布公告允许当事人亲属、基层代表以及关心案件办理的普通群众参与旁听并发声,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2020年以来,该院共邀请听证员68人次参加听证会。

在公开听证中,该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对于在听证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杜绝类案发生。近3年来发出检察建议90余份,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并整改到位。

此外,该院衔接司法救助,巩固听证效果。通过公开听证后,发现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致困,该院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真心实意为群众纾难解困。在办理荆某故意伤害案中,该院启动市县两级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5万元;协同当地政府、民政等部门进行救济和帮扶,并多次安排心理辅导师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2022年以来,该院共为31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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