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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喝水不忘法院人”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时间:2024-01-02 10:36:25 

常德中院法官查看水管改造情况。

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向常德中院赠送锦旗。

“水来了!水来了!”看着自来水管流出的水,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某小区3000多名业主代表激动地说,“喝水不忘法院人!法院为群众办实事,为我们解决了纠纷!”

“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及时化解纠纷,积极能动执行。”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智表示。

创新方式,找准案件突破口

“十年维权艰辛路,一朝执行为民生”“全力执行出重拳,清正廉洁为人民”两面红色锦旗,在常德中院执行局的会议室格外显眼。

2012年,某房产公司在汉寿县城开发了一个商住小区。当时房地产市场正火热,700多套房屋在短时间内销售一空。但是,该公司并未按房屋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是私自在小区入口设立了一块总水表,与供水企业结算,导致出现业主无法享受阶梯水阶优惠、水管破损无人维护等问题。小区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发生争吵,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双方矛盾一直未得到化解。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该小区157户业主代表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某天房产公司依约履行,并经裁决得到了支持。2023年3月,该小区157户业主代表向常德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到小区了解实际情况。经调查,水表立户和水管改造需要200多万元,可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了财产申报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主动报告财产状况,但也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执行法官又对被执行人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依法司法拘留,但经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仍然未提供财产履行义务。

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一个房产开发公司为何没有财产呢?”常德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毅作为案件办理团队的负责人,一边沉思,一边再次深入实地走访调查。这一次,执行法官意外发现小区某出租的门面房上写有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的联系方式。通过与现法定代表人等方面核实,该出租的门面房确为被执行人的原法定代表人张某所有,而张某在该小区共有12间门面房,一直正常出租,且每年收益数十万元。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此前,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非法将公司财产转移至其个人名下,随后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引起了执行法官的高度重视。

“法定代表人为何要更名?公司财务资金究竟何去何从?”刘毅等办案人员对此疑点重重。

常德中院执行局经过多次调查核实,认为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名下的门面房与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关系特殊,于是积极创新执行举措,拓展调查范围,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天房产公司近十年来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审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名下的12间门面房价值2000多万元,每年产生数十万元出租收益用于被执行公司开销。

“开发商就是故意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公司名下却没有钱让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女士说道。

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刘毅通知远在长沙的张某配合调查。但是张某迟迟不肯露面,以种种理由回避。

府院联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案件执行过程中,汉寿县政府、司法局、街道办、社区、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力争促进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不肯配合调查,其具体下落也无人知晓。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合力下,公安部门及时介入,锁定了张某的具体位置。常德中院立即连夜安排部署,第二天凌晨赶往长沙,将张某拘传回汉寿县。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汉寿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如是说。

该案执行过程中,地方党委、政府、司法局、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派出工作人员帮助疏导业主情绪、解决管道施工等实际问题。依靠群众智慧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常德中院执行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法官助理张磊磊介绍:“该案涉及3000多名小区居民,十年的矛盾纠纷,如果只有强制执行,没有党委政府部门合力,案件不会顺利执结,更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常德中院将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拘传回来后,充分利用基层熟悉情况这一治理资源、贴近群众这一窗口优势,立即邀请政府、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参与做工作,并警告张某,如果故意逃避法院执行,不仅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还可能会因涉嫌拒执罪被判刑。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张某承认了门面房所有权和利益用途等事实,并表示愿意达成执行和解,限期履行义务。

向前延伸,主动做实为民司法

“虽然只有157户业主代表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小区所有业主的水表和管道改造的问题务必一致性解决才行,不然矛盾纠纷还是没有全部化解。”常德中院执行局局长曾见国说道。

常德中院执行法官们对这一问题讨论多次。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只有157户业主,只要帮助这157户业主完成水表单独立户、改造水管即可。但是,常德中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推动执源治理工作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想方设法将小区700户3000多名居民的水表和管道问题一并解决。

政府、自来水公司等多方协商,对管道改造路线等进行优化,将工程费用降至185万元。双方当事人也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下了字。从执行立案到正式施工,只用了一个月时间。为了保证执行质量,防止案件执行又出现问题,该工程正式施工后,刘毅等法官多次驱车赶到小区现场监督施工,并委托街道办、社区负责日常监督。经过80多天的施工,在炎热的夏季里,3000多名业主的水表和自来水管道终于全部改造到位,这才让执行法官们放下了心中的“石头”。

常德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融入执源治理大局。为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常德中院与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完善前端多元化解、中端协同联动、末端有效衔接的联动机制,坚持内外并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执源治理,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两面红色的锦旗,是老百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大鼓励和支持。常德中院“抓前端、治未病”,通过能动执行,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将这起十余年的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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