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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因地制宜探索多元解纷全链条模式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时间:2024-02-19 10:15:25 

衡阳中院联合衡阳市妇联共建“家和姐姐调解中心”。

常宁法院洋泉法庭干警在群众家门口开庭审理案件。

2023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因地制宜探寻多元解纷全链条模式,用心用情绘就雁城衡阳新“枫”景。

2023年,衡阳中院一审民事收案数同比下降55.99%,全市法院一审收案整体呈递减趋势。通过坚持能动司法,衡阳中院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工作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三。

前移解纷端口

源头预防“潜在案”

“法庭帮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有温度、接地气,做得好!”67岁的谭大爷与同伴边下象棋,边谈论着“里巷共享法庭”。

2023年7月29日,衡阳中院指导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在荷花坪社区设立“里巷共享法庭”。这是湖南省首家共享法庭,群众可享受社区法院联合调解、诉调对接、快速司法确认等司法服务。该庭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将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延伸到基层,帮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

衡阳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源头预防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

“我公司决定对A公司实行3年同类型工程的市场禁入,从制度、合同、监管、执行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工程领域非法分包转包,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某通信公司对衡阳中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积极回应道。

2023年年初,衡阳中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发现,某通信公司把一施工项目发包给A公司后,A公司将该项目以劳务分包的形式转包给B公司,违法收取分包费。此后,B公司又将该项目违法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致使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并引发系列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廖鸣平向该通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严肃追究A公司的违约责任,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收到司法建议后,该通信公司全面核查招标及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为从源头杜绝非法分包转包乱象,廖鸣平多次走访相关公司,指导通信公司从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和支付双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自建智慧系统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

2023年,衡阳市两级法院紧盯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43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要求,督促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开展专项治理10余项,整改问题30余个,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

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表示:“下一步,衡阳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增效作用,推广‘里巷共享法庭’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社会基层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让司法为民底色更足。”

创建联动机制

高效化解“已生案”

“退钱!你这香比别家卖得贵这么多,我要退货!”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没空和你扯。”

国庆期间,彭先生一行到南岳衡山祈福,在景区某香炮店购买环保香后感觉其性价比不高,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未果,遂诉至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由于该案涉及环保香价格的认定,受案后,承办法官谭振林将案件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委派给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这环保香的价格确实高于市场价,咱们就把差价退给彭先生,彭先生也不用退货了。”调解过程中,谭振林与调解员利用各自专业优势,一同做好双方的劝解疏导工作,对退赔金额进行认定,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衡阳市两级法院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衡阳中院和衡阳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探索并加强涉价格争议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双方指导全市法院和价格认证中心在买卖合同、离婚析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事故、物业服务合同、网购等涉民生领域的纠纷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诉前联动调解工作。自2020年加强同价格认证系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共计委派诉前价格争议纠纷2740件,价格认证中心调解成功2420件,调解成功率为88.32%。

2023年9月,衡阳在全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介“衡阳做法”。

“我们将在配强家事审判力量、践行柔性司法理念、扩大宣传推广力度、严格落实奖惩考核机制等方面达成全方位合作。”衡阳中院副院长姜曦表示。

2023年7月25日,衡阳中院联合衡阳市妇联举行“家和姐姐调解中心”签约授牌仪式,全市法院和妇联会签合作协议,全市55名“家和姐姐”调解员齐聚一堂,共话调解工作。

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全市法院依托“家和姐姐调解中心”,成功将71.2%涉妇女儿童纠纷化解于诉前。

近年来,衡阳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推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向市委政法委提交关于建立统一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议并获通过,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妇联等30个单位签署25份诉调对接制度性文件,逐步织密诉调对接联络网,健全市域范围内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一盘棋”格局。目前,“法院+商会”“法院+协会”“法院+网格”等联动机制在衡阳落地开花,多元解纷开启“加速键”。

坚持能动司法

着力避免“案生案”

“感谢法官用心用情办案,您真是咱们老百姓的好法官!”2023年7月,一名当事人冒着酷暑来到衡阳中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周文慧手中,对其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2019年,某经营部与某公司签订脚手架分包合同,由某经营部承包某公司工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项目。

“说好的工期490天,你们却花了540多天,必须支付超期补偿金!”某经营部负责人陈某认为。

“你简直是狮子大张口,周法官你来评评理。”某公司负责人冉某也不愿让步。

“你们相互依存,只有兼顾对方利益,方能互利共赢。”周文慧采用“背靠背”调解模式,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并对双方多次阐明利害,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自愿支付某经营部超期补偿金及利息36万余元,并支付欠付工程款。

据统计,2022年以来,有810余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进入全市法院。这起案件虽然已经办结,但周文慧和同事还在继续摸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衡阳做法”。

2023年下半年,衡阳中院组建8个服务团队,走访全市各建设工程公司,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赠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178条》600余册,解答法律问题230余个,提供指导意见100余条。2023年9月,衡阳中院邀请全市建筑工程公司代表到该院,旁听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庭审,并在庭审后开展座谈,为企业代表讲解法律风险防范知识。

这是衡阳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着力避免“案生案”的生动实践。衡阳中院要求,要在办案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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