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检察院:严守刑事执行最后一道防线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4-02-27 11:01:18检察听证。
近年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围绕刑事执行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能力,监督检察取得了良好成效。2012年获评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社区矫正监督精品案件;2022年办理的“肖某等四人刑罚执行监督案”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2023年办理的“吴某某等51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所组建的办案团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坚定政治立场
助力资阳平安建设
区院第三检察部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实践中。切实把社区矫正检察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日常巡回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社区矫正安全防范检察活动。针对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66件次,全部被采纳并整改落实。坚持能动履职助企纾困解难。在了解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外出经营活动管理难的问题后,为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依法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推动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及时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地,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全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和企业经营状况全面走访摸排。详细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摸清关联企业的经营状况、现实需求、实际困难,建立专门台账。目前,已为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执行地变更手续,6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审批,且无违法审批外出的情况发生。
立足监督职能
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区院第三检察部服从市院的统一调度和安排,2022年-2023年参与了市院组织的对基层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8次,通过查阅档案、检查系统平台、实地查看等方式,共发现了脱管、外出审批不规范、财产刑执行等问题线索800余条。对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违规设置社区矫正对象定位边界、未及时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财产性判项、未及时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处罚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均被采纳。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第三检察部组建的办案团队成员分为数据查询组、档案审查组、平台核查组、外调谈话组等,各组间通力配合、相互支持、任劳任怨,且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获得被监督单位的一致好评。2022年,被省院评为年度优秀办案团队;2023年,被省院评为优秀巡回检察办案团队。
运用监督模型
提高财产刑执行效率
区院第三检察部构建出涉及保证金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将检察办案系统数据、法院财产刑执行数据、公安机关保证金数据等信息进行碰撞比对。清查出罪犯51人,涉保证金共计71.7万元。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后,法院已陆续将未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71.7万元中的33.3万元作为罚金执行。以点带面,清查出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45人,共计金额38.2万元已全部清退。该模型得到上级院的肯定,在大通湖区检察院、桃江县检察院推广运用。大通湖区检察院运用该模型筛查出29名罪犯存在可供执行的保证金38.8万元。其中可用于执行罚金的金额共18.4万元,27名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存在应退未退保证金29.2万元。桃江县检察院运用该模型筛查出38名罪犯存在可供执行的保证金26.8万元,并部份执行或退还到位。为了推进取保候审保证金与财产刑执行衔接常态化。2023年11月联合法院、公安签订了《关于建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与财产刑执行衔接机制的意见》,公、检、法共享信息,保障财产刑执行到位。
新的一年,资阳区检察院将坚守使命担当,笃行不怠,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严守刑事执行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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