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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打造神奇绿洲新“枫”景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时间:2024-03-25 15:28:06 

湖南省绥宁县因山水奇秀、风景如画、生态环境优良,被联合国誉为“神奇的绿洲”。近年来,绥宁县人民法院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源头预防为先,积极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神奇绿洲落地生根。

将“调”的端口向前延伸及时化解群众纠纷

“法官你来评评理,他修了围墙把路都堵死了,我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婚房要装修,材料都运不进来,你说缺不缺德。”

“之前我修房子的时候,他也修了围墙,导致拉运建材的车辆进不来,是他先不对,我才这样做的。”来自关峡乡石江村的老陈和老李,在法官面前争吵不休。

老陈和老李本是兄弟,老陈是老李父母抱养的孩子。原本两人关系十分融洽,但随着父母离世,两人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相邻修了房子,两人先后都在自己的院落里修了围墙,导致共用的通行道路过窄,车辆无法通行,产生了纠纷。

纠纷产生后,老陈在村干部的引导下,来到法院与乡矛调中心合办的诉源治理工作站寻求帮助。作为驻站法官的绥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文在初步了解纠纷情况后,和老陈一起来到现场进行勘验调查。

杨文通过走访了解和现场调查发现,目前双方的矛盾并不深,单纯是因为对方修了围墙影响了彼此,双方都不想认输,所以赌气不肯退让。

杨文立即组织法官助理、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里的特邀调解员上门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亲属长辈、村组干部齐聚一堂。大家从维护双方亲情、便利双方通行及现行法律规定等方面着手,融情于法,释法明理。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同意拆掉围墙,各腾出一部分空间拓宽通行道路,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绥宁县地处湘西南偏远山区,总面积292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仅有28万。因山地崎岖和基础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群众诉讼不便,当地老百姓大多是本分的农民,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较弱,矛盾激化不得已才来法院起诉。”杨文介绍了自己的办案心得,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加强前端信息的收集,及时发现群众纠纷;另一方面要将解纷端口前移,主动出击,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群众解纷的便利度,2022年,绥宁法院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工作站与县、乡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并组建“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司法调解员+一名特邀调解员(村干部)”的联调团队,实行包村解纷。村组干部发现群众发生纠纷后,将矛盾上报矛调中心,矛调中心再安排包村联调团队进行上门调解。如今17个联调团队穿梭于街头小巷、田间地头,将优质的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22年以来,通过联调团队下基层开展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共计735起,调解成功率达73%,一大批群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将“治”的力量向外延伸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以前诉源治理工作基本是法院在主导,绥宁法院也尝试过将部分社会力量吸纳到法院的多元解纷平台中来,但是效果甚微。

“虽然与部分单位建立了联调机制,将部门单位和人员纳入了特邀调解团队和特邀调解人员队伍,但是整个工作缺乏有力的领导,本质上还是各自为战。”绥宁法院分管诉源治理工作的副院长吴桂菊说。

为改变这一现状,提升治理成效,绥宁法院积极融入县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大格局。县委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成立了由县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起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在县委推动下,绥宁法院与公安、司法、妇联等22个部门和行业建立“法院+”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在各单位行业设立交通纠纷调解中心、家事纠纷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调解站点,法院指派业务骨干入驻各调解中心,为各单位和行业解纷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形成了诉源治理多方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整体合力。

“现在社会各界力量都参与到其中,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任务分解到了各行业各单位各村组,法院主要负责提供法律指导,解纷的力量更强了,效果也更好了。”全国人大代表胡美娥亲眼见证了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的蝶变,她如是评价。

将“防”的链条向下延伸强化纠纷源头治理

做实诉源治理工作,不仅仅在于让群众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更关键的是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

“守护好美丽家园,对于改善我们生活环境,带动旅游产业发展都有积极作用,切不可贪一时小利,滥砍滥伐,非法捕捞。”在风景如画的南山国家公园黄桑片区,绥宁法院干警深入群众家中,宣讲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曾经因为群众法律意识不高,绥宁县滥砍滥伐、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改变这一现状,绥宁法院联合生态环境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等部门,组建了专项普法小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针对野生动物贩卖、非法捕具销售等问题向生态环境、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条,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监管。经过两年的努力,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绥宁县环资犯罪案件降幅明显。

近年来,绥宁法院聚焦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就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条,反馈率100%,推动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纠纷不断减少,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

“向法官,按照村里的习俗,我准备把遗产都留给儿子的,听你今天这么一说我才对遗产的分配有了完整的认识。”武阳镇周家村的村支书笑着对武阳人民法庭庭长向新元说。

向新元是周家村村民的老熟人了,周家村离武阳法庭仅几里路,向新元隔三岔五就会到村里来和群众拉家常,以此了解群众所需所盼,顺便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这样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也提升了普法效果,让群众更容易接受。

“拉家常式普法”是绥宁法院为提升普法效果作出的新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利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调解、乡村振兴结对走访等深入群众身边通过拉家常的形式了解群众法治需求,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2023年以来,绥宁法院深入群众身边开展“拉家常式普法”6000余人次。

61年前“枫桥经验”应运而生,如今,在绥宁法院不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实践下,司法服务更靠前,纠纷化解更彻底,镌画出城乡安宁、群众安乐的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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