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追求期间转账170余次,被拉黑后能要回吗?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时间:2024-05-21 19:50:12红网时刻新闻5月21日讯(记者 肖依诺)因网络游戏结缘,男大学生深陷“情网”,多次转账、借款,请求偿还时却遭拉黑,钱还能要回吗?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转账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罗某系网友关系,在相处期间,原告陈某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被告罗某支付了多笔款项,其中微信转账52笔,合计6073元;支付宝转账124笔,合计16908.17元。被告罗某向原告陈某微信转账2笔,合计60元;支付宝转账6笔,合计550元。上述款项被告均未出具借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上述款项未果,遂成讼。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关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本案中,从原告陈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被告罗某在索要借款时明确存在同意偿还的意思表示,存在“您借给我,您是我哥”“欠钱还钱是OK的”“你再转我50我还你”等自认借款、还款的记录。因此,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其次,关于借款数额的确认。应当结合原告的借款事实、转账附言、金额的特殊含义、双方的经济条件及交易习惯来综合认定借款数额。
本案中,对于原告转账备注“借”“出借”以及其他200元以上的转账认定为借款,转账金额为“520、52”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以及部分200元以下的小额转账认定为赠予,同时被告罗某偿还了原告610元,因此,法院最终综合认定罗某应当偿还借款金额为14698元。
法官说法
1、构成民间借贷关系,除转账凭证外还需证明“借款合意”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借款已实际交付。故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款项的案件中,除了转账凭证,还应举证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比如对方明确表示借款或者还款的信息记录、借条等书面凭证等,否则就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追求或恋爱期间转账如何定性,赠予还是借款?
“赠与”和“借款”最大的区别在于转账时是否达成借款合意,因此追求或者恋爱期间转账,若无明确的借款声明,只有转账记录,则很可能被定性为赠与。
但赠与也可能是附条件的。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财物给付,如节日期间转账“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金额,视为“一般赠与”。一方将财物交付后,则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对于较大金额的给付,如购车、买房等,一般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这类属于“附义务赠与”,如双方恋爱关系结束,则该目的未能实现,赠与一方可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