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履职办理 用心用情回应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石鼓检察答卷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4-12-11 15:13:212023年11月,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获授牌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一周年,记者走进石鼓,记录检察机关在践行“枫桥经验”的时代密码中如何行稳致远,着力彰显以“检察之治”助推“社会之治”的显著优势和独特魅力;如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将化解矛盾贯穿始终,既解老百姓“法结”,又解“事结”,还解“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生动诠释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邻里在检察院握手言和了
刘恒(化名)和王红(化名)系上下楼邻居。
2022年8月两人在电梯里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王红咬了刘恒的手指,刘恒挥拳打掉了王红的3颗牙齿。
经鉴定,王红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恒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22年9月,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刘恒,因其认罪悔罪,且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2023年7月,公安机关将刘恒故意伤害案移送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矛盾,本着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运用‘情理法融合’工作法开展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周欢表示,找出纠纷源头,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两人之间一直心有嫌隙。
纠纷事件中,刘恒认为发生口角是因为王红的孩子在楼上吵闹影响了其休息,王红也咬伤了自己,双方都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而被害人王红则认为,刘恒道歉态度不诚恳,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其身心遭受的双重打击。
“搭建和解‘绿色通道’。”检察官周欢通过刘恒所在单位及居委会相关领导、司法调解员等人组成的刑事和解团队,积极寻求外围突破,让双方亲属加入调解团队,在刑事和解团队反复劝说和耐心调解下,二人分别承认了各自的错误。
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化解矛盾,检察官通过阐述轻伤害案件认罪赔偿可以得到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双方达成了和解意向,最终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损害的社会关系已经修复,依法对刘恒作出不起诉决定。”周欢如释重负。
同时,承办检察官组织双方亲属同事代表一起,就该案释法说理,宣讲了刑事和解的规定,以及该案对刘恒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对刘恒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表示以后会理智做事,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要破除传统‘案结事了’‘就案办案’思维,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今年初,石鼓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发云在干警大会部署工作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心理疏导与信访矛盾双化解
陈明(化名)与信访人李元(化名)系多年的朋友,得知李元想托关系将儿子送入重点高中就读,便主动提出有资源可帮忙。由于陈明等人未能将事办成,李元在多次找陈明等人要求退钱未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没有诈骗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李元不服,遂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两级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均维持原决定。李元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仍不服,于2023年12月向石鼓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李元立案监督申请案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对李元报案事由不予立案的决定正确,于今年1月向信访人送达了《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
“经过全面调查案件,用法理驳回申请。通过心理疏导释放情绪,用温情融化坚冰。”承办检察官易爱民表示,李元因孩子入学问题无法释怀,偏激情绪无处宣泄,此案仅仅依程序作出结论性答复,其将持续上访,为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案件“终而不结”,需解开郁结在李元及其家人心中的“结”。
此事发生后,李元经常指责其儿子,认为一切都是其学习不好造成;李元配偶因孩子不能及时入学及学习问题陷入抑郁、悲观情绪难以自拔,产生应激性癫痫;李元儿子产生厌学情绪不愿去学校,李元一家陷入病态家庭关系无法走出。
“心病还需心药医。”该院及时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选取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采取共感、鼓励、安慰等方式,对李元家庭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李元一家人放下心理包袱,家庭关系得到修复,孩子也积极上学,妻子身体逐渐恢复。
由于李元内心对申请监督事项已形成执念,阳发云主持召开了由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公安民警参加的检察听证会。
在经过信访人陈述事发过程、公安机关承办人说明案件办理情况、听证员询问相关情况后,听证员从第三方视角就陈明等人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诈骗罪向李元进行释法说理。
鉴于李元的请托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公序良俗所倡导,参会人员对李元予以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表示认可,并保证以后不再做此类事情,也会向身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法结”解开后,办案人员多次组织李元与陈明等人进行协商,并释明其行为扰乱教育公平、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陈明等人与李元双方的“事结”得以解开。
“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宗旨,坚持信访矛盾‘双化解’,努力实现息诉罢访。一方面注重对控申窗口受理业务与业务部门化解矛盾的整合,实现信访‘尽量少跑腿’;另一方面高度重视信访群众初访,联合业务部门对群众信访案件和事项实现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让信访群众的‘第一站’变成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同时,制定完善《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规定》《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阳发云表示,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47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28人(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老百姓过马路更安全了
“整改效果非常好,工作做得很扎实、很到位,感谢你们!”近日,衡阳市蔡伦大道石鼓收费站地下通道整改完成,衡阳市石鼓区人大代表谢小朋在回访整改情况后,向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表示感谢。
今年2月,谢小朋接到群众反映,蔡伦大道靠近石鼓收费站一端的地下通道常年积水无法正常通行,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群众迫切希望解决这个问题,但两年来一直未得到解决。遂向石鼓区人民检察院转述了群众诉求。
经初步核实,蔡伦大道靠近石鼓收费站处地下通道的300米外就有区实验幼儿园、朝阳小学和船山实验中学,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通行压力很大。而通道内积满的污水已将楼梯口淹没,老百姓过马路只能横穿车行道。经查,石鼓收费站日均车流量约1.6万辆,近两年来发生交通事故23起。该地下通道整改迫在眉睫,而地下通道整改存在多部门职责交叉不清的情况。该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
今年5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履职整改措施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定涉案相关行政机关作为听证参加人,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来自区应急管理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听证会并结合专业知识充分发表意见。
结合听证评议意见,该院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职能部门责令施工单位做好地下通道的排水、修缮工作,并制定好后期维护方案。
整改过程中,石鼓区检察院继续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支持指导,发挥其社会性评价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针对该通道远离主城区,考虑到晚归行人的通行安全问题,提出要在通道内设置两个治安摄像头;针对通道积水排泄等安全问题,提出要定期更换出入口排水篦子、疏通排水通道等意见建议。
今年7月,行政机关书面回复该地下通道整改完成。其后,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协同共治制度优势,再次邀请人大代表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整改评估验收,确认通道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该案为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凝聚各方智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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