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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4-09-02 18: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涉密,不公开)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涉密,不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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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委收入5683.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65.63万元,总计6249.41万元,支出5393.6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5.76万元,总计6249.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080.37万元,减少15.97%,支出减少651.9万元,减少10.78%。收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发放2个年度奖金,本年度发放1个年度奖金及机构改革相关人员划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相关经费拨付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发放2个年度奖金,本年度发放1个年度奖金,奖金支出减少;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本年度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68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1.2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8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3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9.36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1534.29万元,占2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8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0.71万元,总计6221.91万元,支出53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28.91万元,总计6221.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081.81万元,减少16%,支出减少649.1万元,减少10.74%。收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发放2个年度奖金,本年度发放1个年度奖金及机构改革相关人员划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相关经费拨付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发放2个年度奖金,本年度发放1个年度奖金,奖金支出减少;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本年度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9.1万元,减少10.74%,主要是:上年度发放2个年度奖金,本年度发放1个年度奖金,奖金支出减少;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本年度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结,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170.8万元,占77.34%;教育(类)支出102.72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07万元,占9.31%;卫生健康支出358.01万元,占6.64%;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占4.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3.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2726.56万元,决算数273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年初支出预计不足,省财政厅年中追加和批准我委预算调剂申请后形成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1168万元,决算数14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和省财政厅追加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形成支出。

3.教育(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决算数10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98万元,决算数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年初预算不足,省财政厅批准后我委预算调剂申请后形成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252万元,决算数2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数及相关支出年初预计不足,省财政厅批准我委预算调剂申请后形成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分母为零,无法表述为具体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形成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342万元,决算数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计不足,省财政厅批准我委预算调剂申请后形成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分母为零,无法表述为具体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贴资金形成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287万元,决算数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实际减少数多于预计新增人员人数,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71.46万元,完成预算的5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车购置计划未实施,近年来更新购置公车后车辆维修支出减少,本年度较上年减少1台公车,相关支出减少;实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未达到年初计划数,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6.5万元,增长10%,增长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经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96万元,完成预算的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整,实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未达到年初计划数,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26.96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增减对比,无法表述为具体比例(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分母不能为0),支出增加主要是疫情后,因工作需要开展国际间城市专项工作学习交流。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低于实际数,与上年相比增加5.63万元,增长14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后上级部门到我委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和市州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衔接工作等公务活动增加,相关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计购车计划取消,未形成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57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预计购车计划未实施,未形成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88万元,完成预算的6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车使用、维修保养等相关支出高于实际支出数及年初未预计到公车数量减少,预算数高于实际数,与上年相比减少6.52万元,减少15.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更新购置公车后车辆维修支出减少,本年度较上年减少1台公车,相关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9.62万元,占13.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6.96万元,占37.7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88万元,占48.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9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专项出访任务支出26.96万元,主要用于赴沙特和阿联酋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2个、来宾467人次(不含陪餐人数),主要是上级部门到我委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和市州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衔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委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8万元,主要是机关所有公车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年检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委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84万元,减少6.7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69万元,降低4.84%。主要原因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机关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印刷费、邮电费等相关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7.36万元,用于召开《“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调度会议,人数70人,内容为调度全省平安中国建设工作;召开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会议,人数118人,内容为部署推进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召开全省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部署推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召开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32人,内容为总结、部署全省政法工作;召开平安建设考评工作会议,人数87人,内容为部署全省平安建设考评工作;召开湖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人数313人,内容为开展省法学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总结、部署法学会工作;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部署、推进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其他会议内容涉密。

2023年度我委开支培训费102.72万元,用于开展维稳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开展提升政法系统及相关单位维稳工作能力和水平培训;开展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人数159人,内容为开展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用于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培训,人数48人,内容为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业务工作培训;用于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人数190人,内容为提升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培训;用于政法年轻领导干部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研修培训,人数48人,内容为提升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培训;用于市州党委政法委信息化工作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提升市州党委政法委信息化建设和平台应用管理工作水平;其他培训内容涉密。

2023年度我委用于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占比不符合数学运算逻辑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占比不符合数学运算逻辑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4.54%。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支出预算是从我委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并据此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委通过实施预算执行季通报制度, 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调整,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制度,将支出绩效情况细化、量化到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要素,构建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有效落实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确保了年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成本,严格会前预算审批,尽量使用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提倡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加强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优化工作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有效提高了机关行政运行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委机关本年度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4.84%。严格支出审核,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机关近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开展委机关“三公”经费自查并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抓好审计监督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手续,加强了支出审核和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事项的审批程序关联,有效防止了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在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实现了各项开支的科学、合理、高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大局中奋进、在大事上作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创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迈上新台阶,交出了新征程起步之年的优秀答卷,为推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了坚强保障。

1.主题教育开展有声有色。贯彻“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等,带动各级分层分批举办培训班。深入开展大调研,落实省委“走找想促”活动要求,领导带头领题调研、带头深入一线、带头破难题,带动全省政法系统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了一大批实策良方。创新方式、全域覆盖,推进省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调研,形成了“1+28+2”项成果并逐步转化运用。深入大整改,全面梳理、逐项整改各类问题,上下协力整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2.落实党的绝对领导有方有质。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等制度,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逐项落地见效,领导批示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

3.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为有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围绕“三个高地”建设,推动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综合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助推有关案件侦破和办理,被评为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优秀项目。

4.维护社会稳定有策有成。完善和落实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管控闭环机制,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巩固。抓实重大活动安保稳定,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平稳度过。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取得明显战果,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传统盗抢骗案件、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全力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级联动、分类列管涉稳重点人员,稳妥处置突出风险。深入化解矛盾纠纷,部署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 4个单位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提升,指导各市州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推的开的创新治理经验。

5.法治湖南建设有序有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挂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实地督察2市4县6个省直单位,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落地落实。配合做好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推动错案纠正,挂案整改。严格“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首创“‘湘’遇非遗·法治同行”主题普法,25个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制定实施贯彻中央政法领域五年改革纲要分工方案,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基本实现全类型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

6.政法队伍建设有形有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部署开展“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进一步提振了政法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实战化练兵常态化,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举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着力推动政法干部交流,查处违纪违法政法干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指导推动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大力选树宣传政法英模,涌现出一大批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价,发现目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主要有:1.存在问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精准,预算执行进度还有提升空间,本年度仍有部分项目预算未能形成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建设不足;2.主要原因:绩效理念与预算编制、执行融入不够,项目入库的前置审核和绩效评估欠缺,绩效管理事后有反馈,但反馈结果应用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委机关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委机关用于履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及培训支出:指为政法业务工作开展,省委政法委对有关政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及相关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医疗健康相关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履行职能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涉密,不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关人员、行政运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023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度我委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380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90.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2万元。

2.2023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4008.47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主要是年中省财政拨付人员奖金。基本支出决算数385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3074.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52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260.08万元。

3.2023年基本支出情况分析。2023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3859.3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71.55%。较上年减少966.2万元,减少20%,基本支出进度96.2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86.39%,较上年减少21.98%,日常公用经费占13.61%,较上年减少4.84%。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是因奖金政策调整,2022年发放了2个年度的在职干部、职工奖金和离(退)休人员补贴,2023年度正常发放,较上年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268万元,主要安排到见义勇为奖励及工作经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及法学课题研究经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等具体业务项目开支。

2.项目支出决算情况。我委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268万元,全年预算数2240.94万元,预算调整主要年中追加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共计972.9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1534.29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5.76%,主要是疫情后现场培训和会议召开较以前年度增加、调研活动增加等,支出相应增加。

3.项目支出情况分析。我委本年度项目支出进度68.47%,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度有未能形成支出的项目,主要是以下原因:一是项目已开展,但年底前未能及时完成并达到合同支付条件形成支出;二是试点经验尚未成熟,项目未能达到预计实施条件,未能按时开展形成支出;三是因工作调整,未能及时开展项目形成支出;四是未能按预计规模开展,支出缩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支出预算是从我委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并据此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委通过实施预算执行季通报制度, 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调整,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制度,将支出绩效情况细化、量化到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要素,构建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有效落实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确保了年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成本,严格会前预算审批,尽量使用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提倡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加强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优化工作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有效提高了机关行政运行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委机关本年度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4.84%。严格支出审核,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机关近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开展委机关“三公”经费自查并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抓好审计监督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手续,加强了支出审核和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事项的审批程序关联,有效防止了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在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实现了各项开支的科学、合理、高效。现将我委2023年度各项工作实施成果总结如下: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大局中奋进、在大事上作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创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迈上新台阶,交出了新征程起步之年的优秀答卷,为推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了坚强保障。

1.主题教育开展有声有色。贯彻“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等,带动各级分层分批举办培训班。深入开展大调研,落实省委“走找想促”活动要求,领导带头领题调研、带头深入一线、带头破难题,带动全省政法系统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了一大批实策良方。创新方式、全域覆盖,推进省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调研,形成了“1+28+2”项成果并逐步转化运用。深入大整改,全面梳理、逐项整改各类问题,上下协力整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2.落实党的绝对领导有方有质。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等制度,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逐项落地见效,领导批示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

3.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为有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围绕“三个高地”建设,推动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综合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助推有关案件侦破和办理,被评为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优秀项目。

4.维护社会稳定有策有成。完善和落实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管控闭环机制,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巩固。抓实重大活动安保稳定,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平稳度过。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取得明显战果,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传统盗抢骗案件、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全力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级联动、分类列管涉稳重点人员,稳妥处置突出风险。深入化解矛盾纠纷,部署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 4个单位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提升,指导各市州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推的开的创新治理经验。

5.法治湖南建设有序有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挂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实地督察2市4县6个省直单位,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落地落实。配合做好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推动错案纠正,挂案整改。严格“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首创“‘湘’遇非遗·法治同行”主题普法,25个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制定实施贯彻中央政法领域五年改革纲要分工方案,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基本实现全类型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

6.政法队伍建设有形有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部署开展“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进一步提振了政法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实战化练兵常态化,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举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着力推动政法干部交流,查处违纪违法政法干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指导推动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大力选树宣传政法英模,涌现出一大批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价,发现目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主要有:1.存在问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精准,预算执行进度还有提升空间,本年度仍有部分项目预算未能形成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建设不足;2.主要原因:绩效理念与预算编制、执行融入不够,项目入库的前置审核和绩效评估欠缺,绩效管理事后有反馈,但反馈结果应用不足。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能力,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压实“谁用钱,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入库前置审核,防止实施条件不成熟、效益不佳项目的入库和安排,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文件精神,我委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机关预算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绩效低,效果差的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将削减或取消部分统筹安排到重点、核心、效益高的项目,确保预算执行高质、高效。

(二)拟公开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我委拟于6月30日前在湖南长安网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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