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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终结四年讨债困局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 时间:2025-06-13 10:56:19 

“我原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我终于收回欠款了。”近日,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下,一起终本执行近4年的催讨工程款案件重启并成功执行到位,领到执行款的彭某某惊喜地对承办检察官滕明松说。

今年2月,天元区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执行终本专项监督中,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敏锐发现了部分企业利用简易工商注销程序漏洞逃避债务的线索。由此,某装修公司恶意规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事实浮出水面。

2019年3月,某装修公司将其承接的房产项目中的混凝土楼板施工工程分包给彭某某,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了工期、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彭某某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并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了全部工程量。“施工完成后,我多次向股东讨要工程款,讨了10个多月,股东勉强转给我11000元,剩余的21000元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彭某某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22日,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某装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彭某某剩余工程款21000元。但该公司拿到判决书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面对彭某某的多次催讨始终不支付欠款。

2021年10月13日,彭某某向天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向某装修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等执行文书,却因“收件人不在收件地址”等原因被退回,且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却没想到是空欢喜一场,一直无法兑现胜诉结果。”彭某某由此开始了漫长的追债之路,直至检察机关介入。“某装修公司为什么不支付欠款,收件人又为何不在收件地址?”承办检察官滕明松来到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被法院判决败诉后,立即于2021年6月公司注销登记。注销档案上显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无债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检察官由此查明,原来该公司恶意隐瞒了拖欠工程款的真实情况,骗取了公司注销登记,以逃避真实债务,从而规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老百姓赢了官司,却无法兑现,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损害司法公信力。2025年3月,天元区检察院向天元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加强对涉企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力度,依法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被执行人并恢复执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依法裁定恢复该案执行,并主动联系某装修公司法人及股东,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将涉案欠款全面执行到位,彭某某如愿收到21000元剩余欠款。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张无法兑现的判决书背后,往往牵动着许多家庭的切身利益。”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检察建设,以智能化手段精准捕捉民生痛点,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让检察为民的承诺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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