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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新实践丨泸溪法院做实先行调解,“上门服务”彰显司法温情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真 曹必云 时间:2025-06-18 14:00:43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真 曹必云)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运用先行调解机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提供司法服务,高效化解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由衷点赞和好评。

因被告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泸溪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案件承办法官陈世永仔细查阅案卷资料,深入细致分析案情,决定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考虑到被告年近七旬,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陈世永法官带领办案团队前往被告所在地,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在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协助下,陈世永法官来到被告家中,一边关切询问被告身体状况,一边向其解析案情,耐心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陈世永法官积极联系原告,同原告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在陈世永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此次泸溪法院浦市法庭“先行调解”+“上门服务”,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使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泸溪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先行调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先行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引导群众通过成本低、效率高、冲突小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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