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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私自买车 监护人能否找4S店退钱?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5-06-05 15:49:48 

要不是感觉丈夫精神异常而查看其手机交易记录,常德市武陵区的钟某怎么都不敢相信丈夫覃某竟背着她贷款买了一台车。更令人揪心的是,提车当天就接连发生2起交通事故。

事发后,她立即找到涉事4S店,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却遭到对方以“当事人购车时行为无异”为由断然拒绝。

2025 年 1 月,在屡遭推诿后,覃某夫妇走进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一场围绕“合同效力”的法律较量由此拉开帷幕,经过不懈努力,这场纠纷最终尘埃落定,覃某一家最终成功挽回15万余元经济损失。

意外购车起纠纷 维权之路遇阻碍

覃某患有二级精神残疾,有着20年精神病史,监护人为妻子钟某。

2024年7月,感觉丈夫精神病情有发作迹象的钟某,偷偷查看其手机交易记录,结果吃惊地发现丈夫给常德某汽车销售4S店的大额转账记录。

覃某没有驾照,也没有工作,钟某以为只是发病预订了车辆,遂立刻赶到4S店说明情况想要退回订车款,却被告知覃某不但成功贷款93000元,还在提车当日便造成了2起刮擦事故。

这对全靠政府社会保障维持生计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钟某极力要求确认购车合同无效,返还所有购车款项并赔偿因此事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4S店以覃某购车时没有表现任何精神异常且手续已办完为由,不予退还。

2025年1月,覃某夫妇向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情况后,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这起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日指派湖南芙蓉(常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敏办理。

法律援助介入 购车款及损失全额退回

覃某购车时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S店是否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购车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陈立敏接受指派后,脑海中迅速闪过三个关键法律问题。

进一步调查了解得知,4S店为促成交易,帮助覃某伪造工作与收入证明通过银行贷款审查。

“4S店没有仔细审查消费者的行为能力,还协助伪造贷款材料,明显是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了《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的。”陈立敏表示,由于伪造材料的行为已超出一般审查疏忽,构成主观故意的缔约过失,4S店也需对由此产生的购车款损失、交通事故赔偿等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22条规定,覃某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与汽车4S店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监护人不予追认则合同无效。

在收集获取覃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司法鉴定,以及4S店向银行提供的贷款材料系伪造等关键证据材料后,陈立敏迅速起草民事诉状,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4S店诉至武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法援律师郑重告知4S店及经办工作人员伪造证明贷款的严重后果,从情、理、法角度出发,据理力争,维护覃某合法权益。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合约书》无效,涉案车辆退回,4S店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8.6万余元,并支付覃某购车款、案件受理费等共计6.3万余元。针对购车后覃某因无照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也由4S店一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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