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法院:立审执一体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营商环境更上一层楼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杨国志 时间:2025-07-01 17:57:22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7月1日讯(通讯员 杨国志)“真的非常感谢法院,让我这么快就拿到42万元.....”当事人刘某收到案款后向法院工作人员连连道谢。6月27日,石鼓法院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日履行,实现立案、审理、保全、督促、履行全流程闭环,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生动的司法样本。
原告刘某经营一家米粉店,因生意往来认识经营粮油生意的被告屈某,2025年2月,屈某多次向刘某借款共计59万余元,因屈某未按约定还款,刘某将屈某和屈某的配偶王某诉至法院。
石鼓法院立案庭接收材料后,及时给原告刘某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并向原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原告为保障合法权益,确保判决有效执行,其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原告根据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内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供了担保。案件转到承办法官处,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根据原告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执行法官则根据承办法官出具的保全裁定书,依法成功冻结了被告王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64万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两次开庭,逐项核对原告刘某主张的九笔借款。经核对,被告屈某尚欠42万元借款未还清。承办法官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向原、被告双方讲解具体的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就还款金额42万元达成一致意见。但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除了法院冻结的64万元,目前没有其他现金可以付款。于是,调解达成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执前督促机制”,去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先解除对两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再由法院全程跟踪履行情况,确保原告能收到案款。在执行法官解除了对被告的冻结措施后,被告当场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案款42万元。该案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到原告收取全部款项,用时不到24小时。
今年以来,石鼓法院坚持以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创新运用“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多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石鼓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实质解纷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深化多元调解+执前督促模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优化石鼓区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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