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法庭: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庄意 时间:2025-08-15 14:33:01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庄意)“法官,他借了我5万,说半年还,现在两年了都没动静!”市民张某某攥着借条,语气里满是焦急。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僵局,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画上句号。
聚焦纠纷:从“纸面证据”到“实际困境”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2022年,被告曹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原告张某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半年后还款。然而到期后,曹某某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偿还,无奈之下张某某将曹某某诉至新桥法庭,要求曹某某还清借款。
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借条、转账记录后发现,双方对借款的事实无争议,但曹某某目前资金紧张,一次性还清欠款确实存在困难。“单纯判决容易,但可能激化矛盾。”考虑到这一点,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争取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多元化解:从“对立”到“共商”
调解过程中,张某某态度坚决,要求 “必须全额还款”;曹某某则无奈表示 “目前只能分期偿还”,双方僵持不下。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当即采用 “背对背” 调解法:一方面,向张某某说明曹某某的企业资产已抵押,强行判决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建议张某某适当延长期限;另一方面,对曹某某强调欠债还钱是本分,如果拒不配合,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和企业信誉,得不偿失。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曹某某分期偿还本金5万元,利息按法律规定调整,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这样既给了他缓冲时间,也保障了我的权益。”张某某签字时说。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很常见,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都可能存在借贷关系,借钱不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这并非不信任的表现,而是维护亲情、友情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即使出借人碍于情面,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也应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以案释法:从“个案”到“普适”
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是新桥人民法庭“类案专办”机制的缩影。今年以来,新桥法庭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特点(如证据不全、利息约定不规范),推出“3步解纷法”:
1.证据核查:重点审查借条真实性、转账凭证与借款合意的一致性;
2.利益平衡: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如分期、以物抵债);
3.风险提示:当庭告知“虚假诉讼”“高利贷”的法律后果,引导规范借贷行为。
延伸服务:从“庭审”到“预防”
为减少此类纠纷发生,新桥法庭联合社区开展“法治夜校”,通过真实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合同编要点,提醒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规范借条要素:需注明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大写)、利息标准、还款期限;
保留转账凭证:大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电子支付,备注“借款”用途;
警惕“套路贷”:如“低门槛高利息”“虚增债务”等陷阱,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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