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42起侵权案“打包”化解!知识产权系列纠纷的“巧解”之道
文章来源:岳塘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08-29 10:27:50“案件终于了结,现在我感觉浑身上下都轻松了!”被告王某某对承办法官易金玲如是说道。近日,由四川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提起的42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经岳塘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四川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系六名旅行博主共同发起成立,并自述其经营宗旨在于维护自身及圈内好友知识产权权益。公司股东之一夏某某为安心内容创作,特意将个人名下发布于多家知名网站的所有原创文章、视频、图片、短图文等作品授权给原告,该公司遂取得了涉案作品在法律允许转让范围内的相关知识产权。原告发现,被告王某某作为网络用户账号运营主体,未经该公司及原作者授权许可,擅自将涉案作品剽窃发布于个人经营的账号,并用于商业宣传引流涨粉,遂将42案一一诉至岳塘法院,每案主张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约三十万余元。法院受理后,双方均不同意调解,因此进入诉讼程序。
面对数量众多的类案,如何高效化解纠纷?这个难题摆在了易金玲面前。
然而,对于原告的起诉,被告王某某另有看法:“我并未直接复制作品,而是进行了合理的引用和参考,并未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其本人还表示:“现在原告起诉我,如果法院支持了他们公司,我一定会上诉!”
双方互不相让。被告侵权事实明确,承担赔偿责任将是必然,但此类案件若一判了之,赔偿金额往往难以令双方满意,且极易引发上诉。一想到被告王某某系年轻人,这42起案件虽然个案金额都不大,但累计起来仍非小数目。易金玲还是决定在开庭之前将被告本人以及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邀请至法院,面对面聊一聊。
被告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开门见山地讲明了情况:被告自身患病,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经济情况并不理想,无力承担高额赔偿。
看到被告一家人愁苦的面容和朴素的衣着,原告法定代表人有所松动,“行业内存在任意搬运、洗稿等侵权乱象,我们成立公司的初衷就是希望搭建一个专业的维权通道,让创作者能更安心地生产优质内容。现法院要求被告亲自到庭,我方愿意作出适当让步。”
“被告直接引用原告作品中的部分手稿并对原创作品经过洗稿改编重新发布,用于自身账号引流涨粉是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前提;但同时,承担责任应当结合被告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市场地位以及市场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目前可知的是,被告用于自身账号引流涨粉,浏览量有的为几千,关注被告的粉丝有的仅几百人,知识产权应当保护,但应当适度保护,若对被告苛以较重的责任,结合他现在患病的现状,既难以兑现权益,也无法实现平等保护。”
眼看双方态度都有所松动,易金玲言辞恳切,耐心释法明理。审判团队的其他成员也很给力,一边为被告及家人算好法律账,一边为原告讲明经济账,结合双方的诉求寻找平衡的支点。
终于,在法理和情理的交融下,双方达成了一揽子的和解协议:被告就42个案件向原告共计赔偿三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法定代表人对法院连声称谢,称将继续致力于为原创者营造一个更清朗的创作环境;被告则承认了侵权事实,并表示今后将努力用自己的原创作品赢得粉丝支持。至此,该系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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