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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法院:门庭相齐好风气,礼让三尺成通途

 文章来源:双峰法院 作者: 时间:2025-08-25 17:33:02 

近日,某小区一起因入户门改建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这场邻里矛盾如何从对簿公堂转向握手言和?且看双峰法院如何以法为纲、以情为桥,层层解开当事人心结。

基本案情

王某与周某是某小区同楼层邻居。2025年2月,周某在未获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入户门。王某认为该行为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多次与周某交涉未果;随后,王某又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也未得到解决。王某遂以周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此类案件虽简单,但一判了之不利于实质性解决问题,双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调解人员上门实地勘查,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人员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确认争议焦点在于周某安装的入户门高出王某房门一截。王某认为,按照风俗习惯,入户门低矮会影响自家风水气场,易受人欺负。对此,调解人员向周某释明法律规定的业主义务,援引类案判决阐明违法改建的法律后果;又向王某提出解决方案,征求其调解意向。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和解。

“法官,请你直接判决,不要再调解了……”

“法官,我的装修已经都完成了……”

立案后,民一庭员额法官罗正学再次组织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罗法官一方面联合物业公司、住建部门共同调解,与周某沟通:“楼道既是住户的必经之路,也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个人不能随意改造占用。特别是咱们本地讲究‘门庭相齐’,入户门高度应保持一致,体现邻里之间相互尊重。你故意抬高门楣高度,此举既违反公序良俗,也挫伤了邻里情感……”另一方面,又耐心与王某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番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按约定整改了入户门,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法官说法

相邻权纠纷中,业主行使权利应遵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为边界。装修前应向物业报备并征求相邻业主同意。物业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业主发现权益受损时,应留存沟通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通过社区调解或司法途径理性维权。在处理邻里关系时,既要尊重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又要避免民俗中的不当习惯突破法律边界。邻里相处宜秉持“礼让三尺成通途”的包容,用理解化解矛盾,方能共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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