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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盗采的江砂仍进行买卖,一男子获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马皓韬 时间:2025-08-07 15:22:54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马皓韬)“我清楚他们没有合法手续,因为卖江砂时没给我开发票,正规渠道购买的都有税务发票。”“本以为最多交点罚款,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某懊悔不已。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田某明知是盗采江砂仍予以收购并出售,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

2015至2017年间,田某为谋取利益,在明知秦某等人(均已判刑)销售的江砂系盗采的情况下,仍予收购并出售。经查,其收购金额达236万元,出售获利26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明知是犯罪所取得的矿产品而予以收购、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江砂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其开采与交易均有严格的规定。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低价江砂,看似“实惠”,实则是吞噬自由与财富的陷阱。一次侥幸的收购、一笔违规的交易,换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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