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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生态修复小切口 绿色发展新路径

 文章来源:资兴法院、《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官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25-09-12 16:30:12 

东江湖位于湖南省资兴市,是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5A级景区、湖南省重要的战略饮用水源地。资兴市人民法院通过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创新,以生态修复为切入口,为守护东江湖生态、助力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新路径。近年来,累计投入修复资金100余万元,东江湖水质常年稳定保持一类,有效保障了郴州市、资兴市、桂阳县城区100余万人口居民饮水安全,东江湖生态旅游收入年均突破110亿元,建立全自然冷却数据中心,实现“修复+增收”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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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职能,夯实生态修复司法根基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传统环资审判侧重刑事惩罚或民事赔偿,但东江湖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要求司法实践必须更注重“恢复性”。资兴市人民法院立足东江湖保护实际,确立了“惩治+修复”并重的审判理念,将生态修复效果作为案件裁判的核心考量依据,以专业机构鉴定评估意见,做到精准化责任认定,科学确定生态修复的目标、标准、方式和期限。二是创新修复方式。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根据被告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用“缴纳生态修复金”“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如审理何某国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因何某国系贫困户,没有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能力,故判决其以按时清理东江湖垃圾的公益劳务方式,代偿其应支付的生态资源修复费用,并由当地村委会代为督促监管,取得良好修复成效。三是延伸司法服务。加强巡回审判力度,秉持惩治和预防并重的理念,购置船舶设立“水上法庭”,将非法捕捞、毁坏林木等与群众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资案件庭审搬到百姓家门口,主动邀请当地干部群众现场观摩庭审,达到“审理一案、修复一处、教育一片”的效果。创新和加强以案释法,在微信公众号设立“资案说法”栏目,与主流媒体合作拍摄普法宣传片、短视频,广泛宣传生态修复的司法政策和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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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生态修复多元共治

一是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资兴市人民法院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出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与资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生态修复司法联动实施意见》,与资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逐步构建起“司法+行政”的联动保护格局。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妥善处理座谈会4次,共同研究解决生态修复工作中鉴定评估、修复方案制定、修复过程监管等问题,积极探索东江湖流域污水、矿山、船舶、农业等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治理。三是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加强司法与科研机构联动,与资兴市中洞渔场合作,建立东江湖水生态修复基地,委托其对修复项目提供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专业性意见,确保修复效果符合东江湖的生态保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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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金管理,提供生态修复财政保障

一是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专用账户。公安、检察、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收取的生态修复资金统一上缴到该专用账户,由税务部门进行收取管理,财政部门进行支出审核,实现“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性质明确、来源清晰、管理集中。二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协调财政部门制定《资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明晰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拨付流程等,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主要用于环湖植被恢复、湿地重建、鱼类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项目,做到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三是资金使用闭环监督。资金使用前由申请部门进行评估并出具方案,修复过程中实施“修复监督+公众参与”模式,邀请农业部门、公益环保组织、代表委员等现场监督,修复完成后组织专家评估验收,确保资金“用在实处”。此外,将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巡察、审计范围内,防止被挤占、挪用、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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