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政法改革

长沙创新“复议+”工作模式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文章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25-09-01 09:37:47 

近年来,长沙市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创新“复议+”模式,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依法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愈加凸显。2024年以来,长沙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60件,同比增长54.2%,一条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解忧路”越走越宽。

“复议+专家”,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案涉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决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

在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咨询论证会上,一起关于某村民小组不服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决定的复议案件讨论正酣。

相关领域的专家委员齐聚一堂,围绕焦点问题展开专业论证。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形成专业咨询意见,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对涉及特殊专业或者专门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邀请专家参与调解、听证会及案情论证,充分查清案件事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让行政复议决定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长沙市司法局推行“简案快办、类案量审、繁案精办”机制:简单案件以高效流程力争30日内结案;同类案件强化经验“同享”、类案“同判”、文书“同写”;复杂案件则集智精审,通过复议听证、专家论证等程序,力保行政复议决定零差错,彰显法治护航效能。

“复议+监督”,搭建法治为民“连心桥”

“小窗口”也有“大民生”。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要义。

“我们已经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积极完成整改了,确实是我们的疏忽。”长沙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申请窗口前,某公司负责人言辞恳切地说。

经调查,该公司在某陵墓群保护范围内擅自搭建临时活动板房,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相关执法部门决定给予申请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工作人员很快介入调查,确认违法事实虽成立,但依据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此情形应属一般处罚,原处罚显属过重。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鉴于企业已完成整改,执法部门秉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将罚款额调整为20万元。

“这一调整,通过复议监督实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行’的治理效果。企业认识到违法代价,主动整改,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有利于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长沙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24年以来,长沙市司法局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意见书12份,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直接纠错率8.17%,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复议+调解”,打好源头治理“组合拳”

依法实施调解,需依情化解干戈,依理共织玉帛。

“就我们目前的经营情况来说,这罚款太多了些……”某模具公司负责人对着复议工作人员说道。作为扎根地方的本土民企,一场环保领域处罚让企业陷入困境。

接到案件,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行政机关处罚依据确凿,但面对企业“罚款到位就停产”的窘境,承办人没有简单“结案了事”,一场多部门协力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很快展开。

长沙市司法局启动“复议+调解”联动机制,联合检察部门组成调解专班。在调解专班的积极推动下,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行政机关给予申请人法定幅度范围内最低处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该涉企行政争议成功得到化解。

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体现执法温度,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长沙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在行政复议中,我们不止步于‘简单结案’,而是将着力点放在实质化解矛盾、切实解决问题上,让复议结果既合法律规范,又通情理人心。2024年我们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90%以上,其中调解和解率占到近30%。”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贯彻调解优先理念,长沙市司法局把实质化解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目标,特别是在涉及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准确识别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诉求,统筹调用各方面资源开展复议调解,实现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就地化解。

以复议为笔,擦亮“法治为民”金名片。

下一步,长沙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探索创新“复议+”办案模式,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着力在完善便民举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监督效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行政复议改革的“长沙样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