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5-09-08 16:47:31目 录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涉密,不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涉密,不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委本年收入5278.6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12.69万元,总计5891.29万元,本年支出5377.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14.23万元,总计5891.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05.18万元,降低7.13%,支出减少16.59万元,降低0.31%。收入减少主要是:减员相关收入预算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27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7.37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37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7.23万元,占69.13%;项目支出1659.83万元,占30.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277.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5.84万元,总计5863.2万元;本年支出5377.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86.14万元,总计586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03.83万元,降低7.11%,支出减少15.94万元,降低0.3%。收入减少主要是:减员相关收入预算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7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94万元,减少0.3%,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7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025.36万元,占74.86%;教育(类)支出204.79万元,占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01.03万元,占11.18%;卫生健康支出(类)306.14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类)239.74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96.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7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2528.61万元,决算数25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1198.28万元,决算数14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12.72万元,决算数20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部分培训未按计划举办形成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65万元,决算数24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287万元,决算数2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0万元,决算数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税务部门按规定减免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0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分母为零,无法表述为具体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未预计人员死亡抚恤支出,年中调剂预算形成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决算数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决算数13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260万元,决算数23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49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94.84万元,完成预算的6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车购置计划未实施,近年来更新购置公车后车辆维修支出减少,本年度较上年减少1台公车,相关支出减少;实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未达到年初计划数;公务接待活动批次、人次未达到年初预计数。与上年相比增加23.34万元,增长32.72%,增长主要原因是涉外法治建设等工作国际学习交流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团组和相关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整,实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未达到年初计划数,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27.47万元(上年支出26.96万元),增长101.88%,决算数大于上年数支出主要是,涉外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规划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创新先进经验借鉴等工作需要,增加国际间城市专项工作学习交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5人次,主要包括:德国、意大利对口交流专项出访支出22.93万元,主要用于德国、意大利等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等;澳大利亚、新西兰对口交流专项出访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与上年相比减少1.26万元,降低3.6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计购车计划取消,未形成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支出需求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6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6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车使用、维修保养等相关支出高于实际支出数及年初未预计到公车数量减少,预算数高于实际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26万元,降低3.61%,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更新购置公车后车辆维修支出减少,本年度较上年减少1台公车,相关支出减少。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5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低于实际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83万元,降低29.4%,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委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和市州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衔接工作等公务接待活动减少,相关支出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303人次(不含陪餐人数),主要是上级部门到我委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和市州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衔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委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89万元,降低4.0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94万元,降低5.51%。主要原因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机关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印刷费、邮电费等相关支出持续减少,政策制度调整福利费支出等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9.23万元,用于召开为基层减负赋能提效专题座谈会议,人数26人,内容为专题研讨为基层减负赋能提效相关工作;召开全省党委政法系统工作会议,人数148人,内容为研究部署党委政法系统工作;召开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人数257人,内容为总结、部署全省政法工作;召开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研究部署全省法学会工作;召开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导部署会议,人数71人,内容为部署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专门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人数85人,内容为部署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召开“近观枫桥”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人数54人,内容为研讨“近观枫桥”网络主题宣传活动相关工作;其他会议内容涉密。
2024年度我委开支培训费204.79万元,用于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堂视频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开展相关执业人员业务素能提升培训;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人数130人,内容为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理论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人数170人,内容为提升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培训;举办提升政法委干部综合素能研修班,人数180人,内容为开展全省政法委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举办政法年轻领导干部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研修培训,人数44人,内容为提升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培训;举办政法机关以文辅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人数91人,用于提升省直政法单位、市州党委政法委政策研究能力,推动更好发挥以文辅政作用培训。其他培训内容涉密。
2024年度我委举办“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开支15.49万元,开支科目为会议费,内容为研讨加强区域协作机制,推动跨省际合作与协调发展,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法治智力支撑等工作。无其他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3个(其中省本级项目9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552.29万元(含转移支付资金,省本级资金589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其中省本级项目9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6552.29万元(含转移支付资金,省本级资金589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评价开展情况。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我委2024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个重大项目,无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项。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891.29万元,执行数万元5377.06,完成预算的91.27%,绩效自评得99.1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政治引领工程,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特别是考察湖南时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查处黄赌毒,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等重要指示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每月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调度督办,确保落地生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省委政法委委务会、组织省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出台政治轮训实施办法,分层分级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等,省委政法委组织赴高校开展培训,省直政法各单位也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研讨班和“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培训走深走实。开展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培训,守牢政法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完善落实制度机制。推进政法工作条例贯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将党管政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政法工作。主动接受省委巡视,首次建立省委巡视与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融合贯通机制,完善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办法,同步对省市县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反馈整改一系列问题。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高规格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推进会,编印、制作《案例汇编》和警示教育片,分级开展警示教育。深化“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会,建立领导干部被查处情况报告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从优待警,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违规从业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二是实施发展护航工程,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立足政法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政法贡献。主动服务“三个高地”建设。围绕“4+4”科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等专项行动,推进涉知识产权案件审结。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成立工程机械产业法治服务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执行集中攻坚行动。部署开展政法领域非经济性政策一致性评估,梳理、修改、废止多项政策文件。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迅雷”专项行动、“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等,推进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审结。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推动审判机关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开展涉企专项监督、公安机关开展影响“双服务”执法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整治行动、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涉企“柔性”执法,优化法律服务,推动各级化解涉企纠纷。加快补齐涉外法治短板。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专班,制定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加快建设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律所数量,居中部第一。三是实施稳定托底工程,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管控闭环机制,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严防严控重大风险。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责任制有效落实。出台重大案事件调查复盘、协调处置工作指引,强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圆满完成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开展全省扫黑除恶督导,接受中央特派督导,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以“夏季行动”为牵引,严厉打击盗窃、涉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强化枪爆危险物品管理整治。召开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专门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和“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部署开展“案了事未了”问题“回头看”,梳理多件重点司法案件和信访事项。推进社区矫治,社矫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配合做好防汛救灾等工作,救助受灾群众。推进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9人荣登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评选,岳阳汨罗市“线上枫桥”等被《人民日报》推介。四是实施法治保障工程,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推动健全法治体系。贯彻落实立法规划,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本级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18件,政府规章11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率达100%,推动实现全省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推动出台《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活动,深入推进问题线索整改。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建立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协作配合、涉依法行政类信访突出问题推送督导协作等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7万余场次,组织2万余名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建成县级以上法治文化阵地673个,新增乡村“法律明白人”8500余人。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持续推进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治执法司法活动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五是实施改革攻坚工程,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深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全力推动法治、安全领域改革。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组织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国安办及其有关单位,统筹协调法治改革、安全改革两个方面调查研究,形成“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两项研究成果,明确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列入省委第一批重点改革事项清单。召开全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工作推进会,推动落实中央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文件多项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对照中央文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走深走实。推动省反邪教协会秘书处更名为省综治中心。推动出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办法、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常德、衡阳等地健全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部门联动等机制。持续提升政法干警素能。举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等,开办8期“政法讲堂”,示范带动全省政法机关分层级分系统开展素能培训。推动开展省级政法机关年轻干部横向交流学习。六是实施科技赋能工程,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先后召开4次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技、机”问题63个,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深化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建设,积极申请在省级政务云划分“政法云”专区,积极推进全省非涉密刑事案件的“单轨制”办理及“无纸化”办案,落实落地93项政法数据共享需求,着力提升政法数据共享水平。全力推广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防控智能化平台建设应用,搭建省级平台和数据中心。推进平安地图系统更新迭代,健全数据报送与分析报告按季发布机制。积极推动业务平台全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推进“雪亮工程”。制定相关文件,统一建设标准,强化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开展社会视频资源补盲升级,基本实现对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覆盖。七是实施履职聚力工程,政法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印发省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进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抓牵头强部署。省委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带头进行年度述职,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全力抓好工作谋划和部署推进。实施大抓落实十项举措,推动“八大工程”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体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机制、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推动省直政法各单位对标“八大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条线部署,细化具体行动举措。推动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因地制宜推进“八大工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工作环环相扣。抓统筹强推进。建立健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机关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党委政法委系统分片调研、专班工作调度会、专题工作会议等五大调度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一个地方、一个政法单位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23个,协调解决或交办多个问题。抓督办强落实。对领导批示指示、调研交办事项等逐项登记建账,定期跟踪盯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困难、纠正工作偏差,形成层层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专门学校建设问题,推动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确定为“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项目。抓基层强基础。优化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以县乡为重点,统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多元化整合、实体化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经验不足,基础薄弱,相关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培训,增强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评价开展情况和评价结果。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我委2024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无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项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省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委机关加强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修订完善了3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将项目资金安排和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了2025年度机关本级多个项目资金安排和部分单位、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省财政厅根据省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前几个年度机关本级预算执行进度,压减了2025年度省委政法委本级项目支出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委机关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委机关用于履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及培训支出:指为政法业务工作开展,省委政法委对有关政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及相关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医疗健康相关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履行职能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涉密,不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关人员、行政运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 2024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我委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3685.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8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1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7万元。
2. 2024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3863.8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主要是年中省财政拨付人员奖金。基本支出决算数3717.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2876.7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49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344.27万元。
3. 2024年度基本支出情况分析。2024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3717.23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69.13%。较上年减少142.13万元,减少3.68%,基本支出进度96.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86.65%,较上年减少3.39%,日常公用经费占13.35%,较上年减少5.51%。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是减员导致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委2024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411万元,主要安排到见义勇为奖励及工作经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及法学课题研究经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等具体业务项目开支。
2.项目支出决算情况。我委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411万元,全年预算数2027.48万元,预算调整主要是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单位结余资金,共计616.4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1659.83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18%,主要是本年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度,有效推进了预算执行进度。
3.项目支出情况分析。我委本年度项目支出进度81.87%,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度部分项目未能形成支出,主要是以下原因:一是项目已开展,但年底前未能及时完成并达到合同支付条件形成支出;二是因工作调整,未能及时开展项目形成支出;三是未能按预计规模开展项目,支出缩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度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了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组织开展了委机关项目资金清理,形成了《2025年度委机关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等5张改革清单,按“以事定钱”、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从委机关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全面准确编制了年度预算,同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预算执行季度通报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调整,做到非必要不调整,程序不规范不调剂,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制度,构建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支出绩效情况细化、量化为项目资金安排要素,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效落实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确保了年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预算支出总进度91.27%,同比增长4.6%。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成本,严格会前预算审批,尽量使用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提倡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加强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优化工作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有效提高了机关行政运行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5.51%。
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机关近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严把支出审核关,严明支出纪律,积极推进《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委机关办公用房、公务接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止公务接待领域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进一步规范了委机关预算收支管理,提高了财务基础工作质量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委机关国有资产治理,对委机关国有资产进行起底式清查,确保资产“底数清、账务明”,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效能。2024年我委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成果总结如下: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首次谋划以实施政治引领、发展护航、安全塑造、稳定托底、法治保障、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履职聚力“八大工程”为牵引,推进全省政法工作,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了坚强安全保障。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1.实施政治引领工程,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特别是考察湖南时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查处黄赌毒,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等重要指示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每月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调度督办,确保落地生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省委政法委委务会、组织省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出台政治轮训实施办法,分层分级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等,省委政法委组织赴高校开展培训,省直政法各单位也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研讨班和“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培训走深走实。开展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培训,守牢政法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完善落实制度机制。推进政法工作条例贯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将党管政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政法工作。主动接受省委巡视,首次建立省委巡视与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融合贯通机制,完善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办法,同步对省市县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反馈整改一系列问题。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高规格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推进会,编印、制作《案例汇编》和警示教育片,分级开展警示教育。深化“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会,建立领导干部被查处情况报告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从优待警,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违规从业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
2.实施发展护航工程,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立足政法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政法贡献。主动服务“三个高地”建设。围绕“4+4”科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等专项行动,推进涉知识产权案件审结。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成立工程机械产业法治服务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执行集中攻坚行动。部署开展政法领域非经济性政策一致性评估,梳理、修改、废止多项政策文件。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迅雷”专项行动、“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等,推进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审结。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推动审判机关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开展涉企专项监督、公安机关开展影响“双服务”执法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整治行动、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涉企“柔性”执法,优化法律服务,推动各级化解涉企纠纷。加快补齐涉外法治短板。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专班,制定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加快建设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律所数量,居中部第一。
3.实施稳定托底工程,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管控闭环机制,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严防严控重大风险。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责任制有效落实。出台重大案事件调查复盘、协调处置工作指引,强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圆满完成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开展全省扫黑除恶督导,接受中央特派督导,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以“夏季行动”为牵引,严厉打击盗窃、涉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强化枪爆危险物品管理整治。召开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专门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和“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部署开展“案了事未了”问题“回头看”,梳理多件重点司法案件和信访事项。推进社区矫治,社矫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配合做好防汛救灾等工作,救助受灾群众。推进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9人荣登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评选,岳阳汨罗市“线上枫桥”等被《人民日报》推介。
4.实施法治保障工程,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推动健全法治体系。贯彻落实立法规划,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本级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18件,政府规章11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率达100%,推动实现全省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推动出台《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活动,深入推进问题线索整改。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建立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协作配合、涉依法行政类信访突出问题推送督导协作等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7万余场次,组织2万余名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建成县级以上法治文化阵地673个,新增乡村“法律明白人”8500余人。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持续推进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治执法司法活动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5.实施改革攻坚工程,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深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全力推动法治、安全领域改革。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组织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国安办及其有关单位,统筹协调法治改革、安全改革两个方面调查研究,形成“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两项研究成果,明确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列入省委第一批重点改革事项清单。召开全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工作推进会,推动落实中央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文件多项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对照中央文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走深走实。推动省反邪教协会秘书处更名为省综治中心。推动出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办法、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常德、衡阳等地健全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部门联动等机制。持续提升政法干警素能。举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等,开办8期“政法讲堂”,示范带动全省政法机关分层级分系统开展素能培训。推动开展省级政法机关年轻干部横向交流学习。
6.实施科技赋能工程,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先后召开4次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技、机”问题63个,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深化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建设,积极申请在省级政务云划分“政法云”专区,积极推进全省非涉密刑事案件的“单轨制”办理及“无纸化”办案,落实落地93项政法数据共享需求,着力提升政法数据共享水平。全力推广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防控智能化平台建设应用,搭建省级平台和数据中心。推进平安地图系统更新迭代,健全数据报送与分析报告按季发布机制。积极推动业务平台全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推进“雪亮工程”。制定相关文件,统一建设标准,强化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开展社会视频资源补盲升级,基本实现对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覆盖。
7.实施履职聚力工程,政法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印发省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进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抓牵头强部署。省委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带头进行年度述职,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全力抓好工作谋划和部署推进。实施大抓落实十项举措,推动“八大工程”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体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机制、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推动省直政法各单位对标“八大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条线部署,细化具体行动举措。推动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因地制宜推进“八大工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工作环环相扣。抓统筹强推进。建立健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机关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党委政法委系统分片调研、专班工作调度会、专题工作会议等五大调度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一个地方、一个政法单位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23个,协调解决或交办多个问题。抓督办强落实。对领导批示指示、调研交办事项等逐项登记建账,定期跟踪盯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困难、纠正工作偏差,形成层层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专门学校建设问题,推动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确定为“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项目。抓基层强基础。优化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以县乡为重点,统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多元化整合、实体化运行。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价,发现目前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主要有:1.主要问题: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主要原因:绩效管理经验不足,基础薄弱,相关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培训,增强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文件精神,我委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支出预算安排挂钩,对执行绩效低,效果差的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将削减或取消部分统筹安排到重点、核心、效益高的项目,确保资金使用高质、高效。
(二)拟公开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我委拟于6月20日前在湖南长安网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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