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 执行有力度:邵阳县法院巧解邻里“出行难”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5-09-09 11:36:00近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见证下,邵阳市邵阳县法院联合当地党委、政府与村委会,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一场烈日下的执行行动,不仅让困扰双方多年的通行争议化解,更以扎实的执行成效,展现出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一条路,两邻心结
“李局长,对方又反悔了,半夜又来我家闹。”23时30分,执行法官的手机骤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申请执行人刘某焦急而疲惫的声音。这一切,都源于一条关乎出路的通道。
刘某与刘某某本是同村邻居,两家房屋相邻处原有一条宽约1.5米的土路,是刘某一家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2022年,刘某自筹资金将土路硬化成水泥路面,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然而次年,刘某某在未与刘某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这段水泥路挖毁,恢复成泥巴路,致使刘某家的电动车、摩托车无法正常通行,雨天更是泥泞不堪、举步维艰。
“这条路是我辛辛苦苦修的,他说拆就拆,连一句商量都没有。”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求助村委会和派出所调解,但刘某某始终以“土地属于自家”为由拒绝恢复原状。刘某遂诉至邵阳县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在刘某屋前空地的最左侧修建一条宽1.5米的坡道供刘某通行。后刘某某申请上诉,邵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尽管判决生效,刘某某却拒不履行,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白天刚刚组织过调解,刘某某当面答应配合,谁料深夜又生变数。“当时已经休息了,但考虑到案件矛盾尖锐,必须第一时间稳定当事人情绪。”李法官回忆道。她在电话中从法律规定的相邻权义务,说到乡土邻里应互助共济,经过近一小时的耐心沟通,直至凌晨,刘某情绪才逐渐平复。
打通“心路”才能修通道路
执行此类涉通行权案件,不能止于“强制”,更需实现“信服”,否则容易案结事未了。邵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党委引领、政府协同、村级参与”的联动机制,主动对接镇党委与村委会,汇聚多方力量协同推进。
镇党委书记高度重视,指派专员与村干部陪同执行法官反复登门,从政策法规宣讲到乡情伦理沟通,开展多轮“背对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刘某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修路,不再阻挠施工,真正实现“心路通了,道路才能通”。
执行当日,法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监督水泥路修建的全过程。在执行干警的严肃告知和温情沟通下,刘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同时,法院协调村委会提供水泥、砂石等建材清单,确保施工顺利推进。
“亲眼看到法院如何在执法中做到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我们非常感动。”政协委员在见证执行后如此评价,“这种刚柔并济的方式,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前后对比
泥路连通了两颗邻里的心
案件虽已执结,法院的工作却未停止。在之后的回访中,刘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多亏你们一直没放弃,现在路好走了,心也顺畅了。”如今,一条平整光洁的水泥路连接村口,电动车往来无阻,曾经的泥泞和邻里隔阂,已被法治力量和人文关怀化解。
未来,邵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优化联动机制,扎实开展“2025湘执利剑”“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检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持续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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