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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湖南检察 作者: 时间:2025-01-10 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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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湖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长沙召开。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叶晓颖主持会议,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熊文辉、印仕柏等13位委员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对一起刑事案件中承办检察官是否违反检察职责、应否追究司法责任进行了审议。各位委员围绕惩戒事项进行询问,对事实、情节认定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过集中审议和表决,会议认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检察职责,构成重大过失,应当承担司法责任。

会议指出,湖南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已经实现实质化运行。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程序规则,提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以惩戒工作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检察官惩戒工作有关规定,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常态化运行。要加强惩戒线索发现力度,严格落实线索移送制度,及时规范精准惩戒。要加强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配合,形成惩戒工作合力。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惩戒一个,教育一片,充分发挥惩戒工作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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