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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融合”助力检察办案“加速跑”——通道检察院创新“侗汉双语”办案机制纪实

 文章来源:新湖南 作者: 时间:2025-01-06 17:32:58 

今年9月,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报的《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侗汉双语”办案的探索与实践》,在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暨“2024年法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产品”发布活动中,成功获评2024年法治创新案例,并作为湖南唯一案例入编《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4》。

通道侗族自治县地处湘桂黔三省区交界处,怀化市最南端,全县侗族人口78.3%,是湖南省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通道县情,积极创新“侗汉双语”办案机制,探索推行“双语人才+双语诉讼+双语融合”工作模式,推动民族地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院“侗汉双语”办案覆盖面已达60%,执法办案“三个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先后获评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2024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着力培养“双语人才”

夯实双语办案基础

“以前和当事人交流,一句话听不懂就得找个人来翻译,工作效率严重受到影响,现在语言难题已得到解决,这主要得益于院里推出的‘侗汉双语’模式。”外地干警王超宇说。王超宇所说的变化是通道县检察院成功推行“侗汉双语”模式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解决外地干警听不懂侗语,不能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的难题,该院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侗语培训实施办法》,建立导师带新人制度,对新入职的外地干警,为其安排一名通晓侗语的干警,通过“一对一”结对,从民族习俗和基础民族语言开始,提升侗语听说能力。王超宇自2013年9月起,就与吴仁建结拜成师徒,不到半年时间,她就熟练掌握了简单的侗语,已经利用侗语办理案件200余起。

同时,与组织、人事等部门沟通协调,设立少数民族公开招录岗位;在选人用人时,考虑少数民族干警选配比例。开设侗语讲堂,加大侗语培训、侗语岗位练兵力度,缓解“双语人才荒”现象。目前,全院少数民族干警18人(侗族14人),占54.5%;70%的干警能简单侗语交流,40%的干警能流畅侗语交流。

“双语志愿服务队”深入侗寨开展法治宣传。

为深化“双语”检察官培养,该院提出打造超高办案能力、沟通能力、侗语表达能力、宣讲能力的“四能”“双语”检察官培养理念。针对侗族语言采取口口相传进行传承,没有形成侗族文字的特点,开展侗语诉讼模拟、侗语出庭评议、侗语法律宣讲等活动,并邀请侗文化专家、学者为干警讲授侗族特有的文化习俗及与侗族群众交流的礼仪和技巧。通过学习“寨佬”“款约”等侗族特有的民俗民风,以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升“双语检察官”的法律论辩能力、诉讼能力、法律宣传能力,提高干警为民亲民能力和侗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

聚焦“双语”机制赋能

实现“双语”办案常态长效

“你喝口水,慢慢讲,不要急,我听不太清楚……”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同志正接待来访老人吴某,但因对方吐字不清,负责接待的同志听起来显得有些吃力。“他是侗族老人,普通话讲得不利索,我用侗话跟他讲吧,效果会更好些。”得知情况的双语检察官助理杨嫔说道。在向吴某详细询问情况后,了解到吴某是来咨询司法援助的,杨嫔用侗语向老人做好解释,并协助承办检察官及时为他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这是该院在运用侗语服务群众中很平常的一幕。“用民族语言跟群众交流,更能走进当事人心里,也更容易沟通。”该院检察长隆森说道,他们通过提供“双语”服务,搭建起检民沟通“连心桥”,让民族地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

为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双语办案常态长效机制,该院着力强化双语办案管理机制,在完善机制上抓落实,努力构建与“双语办案”内在要求相符合、相适应、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该院制定《侗汉双语办案试行办法》,明确相关案件办理中全程使用侗语的工作机制,使侗汉双语诉讼有章可循;明确双语办案范围、规范双语办案标准要求及办案人员在双语办案中的职责,确保办案顺利进行。《试行办法》将案件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双语案件能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办结。并建立“双语办案”监督机制,由本院政治部(检务督察)跟踪督导,确保双语办案的公正、透明。

同时,深化双语办案培训机制。该院将双语办案培训纳入干警日常培训计划,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侗语培训实施办法》、干警侗语中长期培训计划,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民族地区民汉双语办案的重要意义,树牢干警双语办案理念,依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确保检察官的双语听说能力持续提升。

此外,该院建立双语考评机制,为确保培训效果,制定以检察业绩为重点,综合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的双语人才评价指标,对参加培训的干警定期考核、评估,并将双语办案能力、侗语学习成绩与年底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完善双语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侗汉双语人才,纳入本单位后备干部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双语骨干力量。

推行“双语融合”模式

打通高质效办案“快车道”

近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侗汉双语”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该县县溪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没读过书,不认得字,听不懂普通话,但用侗话宣传,让我了解了蛮多政策和知识。”该镇棉花坪村民粟某说。

如何更好保障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怎样更高质量办理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该院在推行“双语+”模式上着力、用劲,使“双语”深度融入检察服务、司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的各环节、全过程,不仅使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抓手,也让法治接地气、有温度,更为促进基层治理和民族团结贡献检察力量。

推行“双语+办案”模式,保障侗族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会讲或只听得懂侗语的现实情况,全院每个业务部门都组建“双语”办案组,由既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又精通侗族语言、侗族习俗且法律素养好的员额检察官任组长;其他办案组也都配备“双语”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避免相关案件在侦查、讯问、开庭、接访等各环节,因听不懂致使侗族群众无法维权,助推检察办案“加速跑”。

推行“双语+服务”模式,彰显检察温度。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受理大厅、驻所检察室等关键部门,无论助理还是书记员都通晓侗语和侗族风俗习惯,对涉及侗族群众的案件,从源头上减少办案人员与当事人的沟通障碍,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根据少数民族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关系规则,充分尊重侗族风俗习惯,深化侗族习惯法“侗款”的补充性作用,借助“寨佬”“乡贤”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遵从民族共同习惯,尊重法律,化解纠纷。近年来通过侗族“款约”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推行“双语+宣传”模式,提升侗族地区法治化进程。该院成立“双语志愿服务队”,充分利用大戊梁歌会、侗年节等侗族传统节日,依托侗族风雨桥、侗寨、鼓楼等侗族群众休闲聚集地点,积极组织双语志愿者深入偏远村组侗寨、田间地头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拉家常、“讲款”等形式,现场为侗族群众答疑解惑。同时,邀请当地侗戏文艺队,与干警一起将枯燥抽象的法律知识演绎成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侗戏、侗歌,在偏远乡镇巡回演出,将法言法语入脑入心,有效提升了侗族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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