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5-03-17 15:51:45在民生画卷里,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关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近年来,益阳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将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全方位、多角度发力,为消费者撑起坚实的“保护伞”,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
2022年,陈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开设一家“东南亚保健海外专营店”,通过网络购进“新版痛风特效药”,在明知该特效药为假药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予以销售。经检测,“新版痛风特效药”含有双氯芬酸钠成分。专家表示双氯芬酸钠属于非甾体抗炎药,长期服用可能造成胃肠道反应、消化道出血和肝脏肾脏功能损害。检察机关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2024年8月,陈某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4万元,违法所得21万余元被依法追缴。该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以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其停止侵害,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
近年来,益阳市检察机关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消费领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2024年依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1人,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精准监督推动行业治理
“在菜市场看上去很新鲜的肉,怎么买到家就变色了?”去年7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南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反映。接到线索后,南县检察院对辖区农贸市场及生鲜肉店进行摸排,发现有部分摊位使用“生鲜灯”对待售的生鲜食材进行照射,肉眼可见下造成肉类、海鲜、蔬菜等各类生鲜产品色泽等感官性状发生明显改变。
“生鲜灯”虽然不会对生鲜产品造成直接危害,但违规使用会使生鲜农产品色泽发生明显变化,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若误食已变质的生鲜产品,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及研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南县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依法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责令整改,全面采取整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如今,原有“生鲜灯”全部更换为白炽灯。
在推动行业治理方面,益阳市检察机关聚焦民生关切,围绕外卖餐饮、医疗美容等行业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实现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的转变,让消费环境更加规范有序。
协同共治凝聚保护合力
今年2月20日,益阳市首例由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委员会)提起、益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李某某、陈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宣判。目前,判决已生效,李某某、陈某已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为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益阳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贯通衔接;与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组建120余人的“益心为公”专业志愿者队伍,涵盖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律师、专家、社区工作人员等群体,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实现公众参与和检察监督良性互动。
检察干警走进社区、商场、学校举办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剖析假冒伪劣商品辨别方法、侵权维权途径,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益阳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守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消费起来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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