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株洲公安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杨超 时间:2025-03-14 09:07:09红网时刻新闻3月14日讯(通讯员 杨超)随着无人机消费热潮的兴起,携带无人机拍照、录制视频成为大众消费娱乐新趋势、新潮流,然而,部分市民在未取得飞行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操作,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近日,株洲公安成功查处全市首例无人机 "黑飞" 案件,违法行为人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段疑似使用无人机航拍某企业的短视频在微信视频号中广泛传播。治安支队联合董家段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并迅速锁定涉嫌“黑飞”人员唐某。经查,违法行为人唐某在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上管制空域进行航拍,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目前,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无人机不是"法外之器",持有者应通过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及时主动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同时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共同维护空域安全与社会稳定。
法条链接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无人机驾驶人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安全飞行指南】
实名登记注册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
进行考核培训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接受安全操控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驾驶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
掌握适飞信息
操控无人机飞行前,应当提前了解、关注飞行所在地的管制空域通告、公告以及相关风险警示、管理规定等,做好安全飞行准备。
严守管制要求
严禁在真空120米以上的空域、机场周边区域、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域飞行。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空域安全。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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