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检察院与贵州6县(区)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 为破解跨省执法难提供湘黔样本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5-03-26 15:29:41在开展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尤其是跨省反向衔接工作,如何突破区域限制,怎样跟进督促异地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处罚,保障处罚顺利衔接并切实落地,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新晃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跨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与贵州天柱、三穗、镇远、岑巩、玉屏、万山等6县(区)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破解不刑不罚的监管难题,搭建起区域协同治理的“法治桥梁”,实现刑事不诉与行政必罚的无缝衔接,为全国检察机关破解跨省执法难题提供了湘黔样本。
探索
消除跨省行刑反向衔接空白
去年4月28日,新晃市场监督管理局突然接到贵州天柱县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就新晃某水产品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建议对其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将处罚结果回复天柱县检察院。
“第一次直接收到异地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而不是当地检察院发来的,我们感到很突然,立即向县检察院报告,商讨案件如何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刚说。
“这是一起典型的跨区域的行刑反向衔接的案件。像这种跨省行政区域案件,以前由于信息渠道共享不畅、移送案件标准不一等难点,对被不起诉人做出行政处罚的衔接尚处空白状态。”新晃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杨清峰坦言,如果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我们还不知道这起案件,对后续监督也无从做起。
新晃检察院立即启动联合审查办案机制,监督履职到位并将结果移送天柱县检察院。
新晃与贵州天柱、三穗、镇远、岑巩、玉屏、万山等6县(区)山水相连、人文相通、经济发展相互依存。与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案件关联较多。但部分案件反向衔接却存在空白状况,易出现不刑不罚的监管漏洞,损害司法权威与执法效能。
如何打通区域限制,开展跨省反向衔接工作,如何跟踪督促异地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处罚,确保处罚能顺利衔接、真正落地?成为新晃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亟需突破的制度性难题。为构建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确保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时效性和执行效力,有效消除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新晃检察院与天柱县检察院在接下来的合作办案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同年6月,该院与天柱检察院在办理方某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反向衔接案件中,围绕案件管辖、违法事实认定、证据转换等与行政单位进行紧密商议,探索出两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效方法,初步达成跨区域反向衔接协作共识。
机制创新
构建八项机制协作框架
去年6月28日,新晃检察院与天柱检察院正式签订了《关于加强湘黔毗邻两地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协作机制(试行)》,两地跨区域反向衔接协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协作机制》指出,两地检察机关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主动履职、综合履职、一体履职优势,推动跨省行刑反向衔接闭环,实现湘黔边界流窜作案打击与社会治理,共同促进毗邻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根据《协作机制》约定,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举措,建立案件管辖、联动协调、案件移送、联合听证、处理反馈、跟进监督、专项协作、联席会议等8项工作机制,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适用范围、移送程序、监督方式、信息互通等作出了规定,搭建起异地案件高效协作办理司法桥梁,助力行政检察书写好刑事检察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联动协调方面,规定搭建异地“检行”互联互通平台,打通便捷高效协作通道,及时确认案件管辖、处罚时效、违法事实及情节、法律适用、证据转换、案涉财物处置等内容,推动达成案件处理共识。在案件移送方面,明确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予以移送。
“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省案件线上移送、文书共享与进度追踪,保障案件流转的顺畅性及行政机关处罚的时效性。”杨清峰告诉记者,办理的方某案,从刑事不起诉到行政处罚用时不到1个月,罚没款及时缴清,实现“罚当其过”。
展望
从个案协作到体系化治理
1月23日,新晃检察院与贵州玉屏、岑巩、镇远等3县检察院在玉屏签订了《关于加强湘黔毗邻四地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协作机制(试行)》,开启高质效的协作办案实践,凝聚起异地行政处罚的强大工作合力。
“我们湘黔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联手建立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联动协作机制,明确管辖协商与证据转换规则,搭建数字化协作平台,强化异地听证与跟进监督,共破不刑不罚执法壁垒,推动区域法治协同治理,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由个案协作到体系治理的升级。”新晃检察院检察长陆奇文说,要在协作中梳理出区域内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提升检察官跨区域法律适用与协调能力,促进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
协作机制建立以后,新晃检察院与贵州四县检察机关召开联系会议4次,针对非法捕捞、食品安全等高频案件,制定统一证据标准和处罚尺度,减少法律适用分歧,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移送、接收线索,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监督的转变。
在取得有效成果后,2月19日以来,新晃检察院又先后与贵州铜仁市万山区、黔东南州三穗县两地检察院签订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至此,新晃与贵州相邻的6个县(区)实现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的全覆盖,构建起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多范围、全流程衔接格局,实现新晃毗邻地区反向衔接的长效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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