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法院:法院+“三长” 六次联动只为一场和解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为 李葱 时间:2025-03-25 22:40:26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为 李葱)近期,一起纠葛了二十余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在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东山法庭联动当地“三长”的参与下,终于以和解协议签订、案款实时交付而画上了句号。
2001年,谢某龙与周某将自己承包的10亩鱼池、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租赁给肖某使用,肖某向谢某龙支付现金1.25万元,在同村4名村民的见证下,签订了精养鱼池转让合同,约定经营期为十年,其间产生的大的建设由谢某龙承担,承包责任款由肖某交清;十年后谢某龙收回鱼池需退还肖某现金1万元。2019年起,谢某龙及家人向肖某主张返还房屋、鱼池被拒,向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解决未果。谢某龙于2020年去世。2022年5月,谢某龙的配偶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受案后,对涉案鱼池、房屋等进行现场查看,并通过走访村组“邻长”“组长”“片长”及村镇二级工作人员、邻居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协调,但双方矛盾尖锐,多番调解未果。法院审理后根据合同约定及肖某对房屋的维修、附属设施的添附等实际情况,判令由肖某向周某返还涉案平房、猪屋及10.1亩鱼池;周某向肖某补偿房屋维修、返还租金合计2万元。判决生效后,肖某一直未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虽经过多次释法说理,但双方的矛盾仍较为尖锐,肖某认为自己当时修缮是经过谢某龙同意,花费了自己大量的精力与钱财,且自己租种时经济效益不好,等到政策变好、产出增加了,谢某龙一家又开始要收回鱼池,实在是不地道。
谢某龙的家属也有怨言,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十年租赁本来只交了1万余元,如果他们搬走,自己还愿意补偿肖某1万元。加上政策变好之后的农业补贴一直由肖某收取,合同到期十几年了,产出增加,肖某还一直霸占房子和鱼池不肯归还,一张口就要求自己赔偿他们几十万的损失,自己实在难以接受。
双方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考虑到双方多年的邻里关系,加上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执行法官联系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并通过乡镇综治中心,联系负责二人所在片区的“片长”一起反复上门、多次劝导,“背对背”调解,释法说理……终于在审判法庭、执行法官和片长的第六次上门时,达成了和解协议。周某的亲属当场向肖某支付3.5万元,肖某及家属依约定向周某交付了鱼池、房屋。
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交付款物后,因担心肖某现金丢失,执行法官委托“片长”将肖某带到银行,将现金存入银行卡中,该起纠纷终于化解。
据悉,华容法院始终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己任,树牢“政通人和”理念,争取案件纠纷实质化解,尽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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