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法院:六步工作法 巧解家事题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5-03-07 12:33:09近日,益阳市资阳区法院新桥河法庭工作人员灵活运用“听、谈、调、释、嘱、访”六步工作法,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促使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质性化解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小花(化名)与被告小光(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感情不和,二人及双方家庭因琐事频繁吵闹。2024年,小花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与被告小光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并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促成和解】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涉及情感与利益的双重矛盾,两个人的婚姻承载着两个家庭,牵一发而动全身。新桥河人民法庭团队运用六步工作法,引导双方回归理性,经过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的沟通,在情与理的框架下促成双方自愿调解。
一“听”明案情
法庭工作人员十余次接待原被告及双方家庭成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讲述,让双方的情绪得到充分释放,同时与当地村委取得联系,了解到夫妻双方育有一子,已经分居数月,双方家庭常因琐事而吵闹,公安机关也曾介入。
二“谈”了心声
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了双方心事,原告表示其因感到自己不被男方家庭尊重,内心十分压抑,被告则认为女方家庭对其要求太高,他感到压力巨大。法庭工作人员以呵护幼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劝解他们冰释前嫌,共同为幼子创造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之后,冷静了一段时间的双方离婚意愿依然十分强烈,承办法官尊重二人的意愿,将调解重心放在好聚好散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
三“调”解纠纷
为了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邀请具有丰富婚姻家事调解经验的四级高级法官旁听庭审后共同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法官理清了双方诉求,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建议双方好聚好散。同时,提醒双方多为孩子考虑,即使婚姻关系破裂,也应共同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通过一次次的沟通,双方慢慢冷静下来,同意协商解决问题。在再次确认原被告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之后,法官数次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探视、财产分割等问题一一进行调解。
四“释”明法理
“我抚养孩子就可以了,为什么不能直接剥夺他的探视权?他趁机把孩子抢走后藏起来,不还给我了怎么办?”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对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有诸多疑惑。法官通过列法条、举例子、讲解新政策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法官还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向双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打消了双方的疑虑。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书。
五“嘱”咐事项
“你们两个人虽然离了婚,但也都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一方面是尽心抚养孩子,另一方面在感情上也要给孩子更多关爱,尤其是探视时,双方及家人都莫要再起争执,小孩的成长需要一个和谐的环境,多为崽崽考虑”,法官嘱咐道。基于双方家庭之前积怨较深,为避免再次发生矛盾,法官就之后双方的相处给与提示。
六“访”问后续
为有效防止“案结事不了”“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出现。新桥河法庭扎实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团队人员在结案后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督促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新桥河法庭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上运用“听、谈、调、释、嘱、访”六步工作法,在前期注重为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人文关怀,中期就双方有争议之处逐项调解,后期回访着重跟踪问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新桥河法庭将不断完善家庭纠纷化解机制,将家事审判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之力推动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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