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城说法|“手滑”转错账?竟牵出敲诈勒索案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谢玲丽 时间:2025-04-29 11:13:52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讯(通讯员 谢玲丽)近日,衡东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原告张三(化名)诉称,其于2024年10月份通过抖音下载某投资软件,在该软件客服指导下将10000元转至某账户用于投资理财,但却被告知未投资成功,后经查询发现,张三误将钱转至李四(化名)账户。张三认为李四系不当得利,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10000元。
因联系不上李四,原告也无法提供被告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前往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送达。走访调查后发现,被告常年在外,与家人几乎没有联系,曾透露人在缅甸。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未果,法院依法公告送达。
开庭时,承办法官要求原告陈述其“投资”经过,发现其言辞闪烁,在向其释明庭审规则及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后,原告向法庭陈述了事实。
原来2024年10月份,原告在刷抖音视频时,收到他人给其发的一条私信,添加QQ后与对方进行了“裸聊”,随后收到未知电话,说已掌握其个人信息、通讯录等,并以“裸聊”视频多次要挟其转账至多个指定账户,转账金额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共计转账数十万元,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录音。
考虑到原告就案件事实作出了真实陈述,尚未造成妨碍司法的后果,承办法官未对其进行处罚,并向其释明,该案不属于民事纠纷,本案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因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予以立案。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通过“裸聊”实施的电信网络敲诈勒索犯罪不断增长,并呈现团伙化、跨国化特征。行为人收购网络社交账号后,冒充女性引诱受害人进行“裸聊”,并趁机录制不雅视频,向受害人手机植入病毒,获取手机内的通讯信息等,再以散布不雅视频相要挟索要钱款。法官提醒广大网民,要增强防范意识,远离网络不良诱惑和违法行为,避免落入圈套、掉入陷阱。同时,也提醒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在遭遇侵害后要及时报案,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让网络犯罪无处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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