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5-05-29 09:54:495月23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连续三年摘得的第四个国家级荣誉,此前已相继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等“国字号”称号。
走进该院,整洁的阅读书吧、检察文化长廊、“永检之星”展示栏等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文明标识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该院邀请省市道德模范定期开展宣讲,传播崇德向善正能量;工会兴趣活动小组常态化举办读书分享会、气排球赛等活动,18人次在省市知识竞赛中获奖,荣获“全省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湖南省优秀学习载体”等称号。
人才培养方面,践行“导师带新人”“传学讲学”机制,累计开展业务培训1162人次,共有107人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涌现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50余名省市级先进个人。同步深化志愿服务,组建学雷锋志愿队开展“双报到”服务,深入基层普法120余场,覆盖群众4万余人次,发放资料5万余份,“检察蓝”与“志愿红”交织成社会治理亮色。
为丰富永兴检察品牌矩阵,该院推出《助推“五区并建”服务保障永兴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帮助一问题企业转变为年纳税额达9000多万的全县第二红旗企业,强化检企共建,保障京港澳高速耒宜段改扩建工程永兴段等重点项目顺利施工。
为民司法方面,打造“兴星向荣”护未站,办理的婴幼儿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双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024年涉案未成年人起诉数同比下降44.68%。通过开展农民工欠薪专项治理,成功追回薪酬90余万元,检察形象满意度居全市首位。
维护公正方面,该院办理的“撤销邓某某调查评估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督促履职类典型案例”,针对虚假诉讼等问题,该院打造“匠心永检诚心为民”监督品牌,共发现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线索49条,检察监督品牌影响不断增强。
近年来,该院累计获得69项市级以上集体表彰表扬,10余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案件、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在最高检刊物发表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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