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时间:2025-05-20 10:06:10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实施。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有何重大意义?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律作了哪些专门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哪些亮点?如何更好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及民营企业家。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这部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在会上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时表示。
在同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谈到这部新法的亮点,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提振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激发其创业热情和拼搏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王振江说。
深耕经济法学30余年的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长期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他说:“作为一部构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框架的基础性法律、综合性立法,一部富有特色的、重要的经济立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实施,能够有力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症结问题,能够有效回应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与难点。”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重要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平等保护的精神和原则贯穿整部法律之中,让“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成为这部法律的突出特点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过去,民营企业距离平等保护民企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目标有一定差距。就市场准入而言,隐性壁垒司空见惯,在高利润率行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尤其突出。
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专章形式规定“公平竞争”,着重强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据统计,在这部9600多字的法律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共26处,旨在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同时,为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破除隐性壁垒,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针对性制度安排。比如,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再比如,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民营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长效定心丸和最好压舱石。”刘俊海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捍卫公平竞争原则,这有助于造福中小微企业,让其脱颖而出。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
有些金融机构在信贷授信时“嫌贫爱富”,存在“重国企、轻民企”的偏好,但民营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在稳定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传统金融体制和观念束缚下,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普遍承受着过高的融资成本,严重制约企业的创新发展动能。”李曙光表示,针对压在民营企业头上的“融资高山”,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作了创新性规定。
李曙光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机构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具体职责,要求其在投融资领域为民营经济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时要实施差异化政策,提高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
李曙光解释,过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比较严苛,对企业业绩、成立时间和规模都有硬性要求。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对民营企业贷款给予宽容政策,主张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举措。“这一规定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门槛,有助于破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还放宽了民营企业的贷款担保条件,在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依据法律法规,接受符合贷款业务需要的担保方式,并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
“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可以采用区别于大型国有企业的差异化担保方式,创新性地将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合法质押范围。”李曙光告诉记者,这在以往金融实践中前所未有,将为民营企业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在全球科技竞争格局日益激烈的当下,中国民营企业正成为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92.3%。如何通过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组织的创新活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给出了答案。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鼓励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参与科技创新是这部法律的一个亮点。”李曙光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改变了以往我国科技创新资源向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倾斜的局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为民营企业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提供了法律支持。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还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对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法进行开发利用。
“这意味着数据资源将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可以参与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市场建设。”李曙光认为,这一规定有利于盘活数据,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为民营企业高效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新路径。
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对科技创新的专门规定,让民营企业家大胆开拓创新的底气更足。
持续关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说,“这部法律不仅为我们民营企业注入了强大的信心,更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夯实了基础。”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结果导向,求真务实,既有对民营经济组织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平等对待的规定性条款,也有很多包括制止‘远洋捕捞’执法、遏制趋利性执法、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针对性难题的具体‘药方’。”刘俊海说。
但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落地实施,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此,刘俊海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要通过立改废释纂等配套立法举措,清理与其相抵触的法律规范体系,全面构建民营经济友好型的规范体系。此外,还要抓紧推进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走出去”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相关部门要尽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让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李曙光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激励等方面,完善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确保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透明和公平的服务。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侵犯企业财产权等,依法追究责任。应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标准,通过司法实践让法律条文“长牙带刺”。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是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的终点,而是优化民营经济友好型法治生态环境的新起点。”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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