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市州聚焦

临武县人民法院:法院调解促和谐 释法明理解纷争

 文章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05-20 17:32:00 

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金江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一起因装修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20年,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李某签订《瓷砖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李某提供瓷砖并安装电视背景墙。施工完成后,李某以电视背景墙存在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1.6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但矛盾积怨较深。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方式,多次组织调解: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修理、重作等责任;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拖欠款项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经法官耐心劝导,原告主动提出愿意重做背景墙,被告亦承诺若修复达标将立即付清剩余款项。

在法院督促下,原告迅速安排专业人员对背景墙进行修复,并经被告现场验收合格。调解协议签订当日,被告李某当场通过转账付清全部款项,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僵持近5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金江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既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

诚信是市场交易的基石。商家应严守质量关,消费者亦需依法理性维权。发生纠纷时,建议双方及时沟通、留存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