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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瑾玉 时间:2025-05-21 09:48:58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应该在司法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彰显司法作为。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要坚持深学践悟,切实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处落到实处。人民法院要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坚持在深学细悟、笃行实干、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勇担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聚焦主责主业,要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高水平法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立足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积极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坚持司法理念与时俱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要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持续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数字法院建设,优化裁判程序,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以新理念赋能新时代司法审判,依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持,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法院担当。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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