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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首饰货不对板?常德鼎城法院调解助维权

 文章来源: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05-22 11:23:50 

网购虽然方便快捷,但有时也会货不对板。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网购首饰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赵某某通过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多次购买李某的翡翠饰品,李某承诺该饰品是18k金镶嵌,并包售后。但赵某某收货后自行检测却发现所有饰品均是铜合金镶嵌,而此时李某在该平台的所有账号均已注销,赵某某在多方维权无果后起诉至鼎城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上李某,李某表示镶嵌是委托他人加工,自己对实际材质与声明不符的事实并不知情,希望能与对方协调解决此事。法官告知赵某某后,赵某某同意调解并提出方案,要求退货退款,诉讼费与检测费由李某承担,再补偿2000元,共计22371.88元。李某同意该方案,但要求对方退回货物进行验收后付款。为避免争议,法官提出由赵某某将货物寄到法院,李某来法院进行验货,若货物没问题就当场付款。双方均同意该方案。

法官见证下进行现场验货

因两人均不在常德,该案定于货物寄到法院当天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调解。在法官的组织下,李某委托亲人验货通过后,双方通过云审小程序签订调解协议,李某通过微信群向赵某某进行了转账。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二手交易的本质是“信任交易”,法律是守护信任的底线。消费者理性求证、卖家诚信经营、平台筑牢规则,方能减少货不对板等乱象。若遇纠纷,请牢记:留痕取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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