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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沅水精灵”湘华鲮!洪江区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

 文章来源:洪江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10-11 15:41:14 

在洪江区群峰环抱、绿水穿城的自然画卷里,藏着一抹珍贵的水中精灵身影——湘华鲮,它既是“洪江水域生态链”的关键一环、曾濒临消失的“沅水特色鱼种”,也是承载洪江人守护绿水青山初心的“生态活符号”。

10月9日,洪江人民法院联合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在湘华鲮人工保育基地共同发布《司法保护令》,以法治之盾守护湘华鲮种群与水域生态秩序,筑牢洪江区珍稀鱼类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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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贻林出席并共同揭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陈超峰、区横岩乡政法委员潘远波、人民监督员刘杨及基地负责人张在权受邀参加,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媛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基地负责人张在权带领大家走进育苗车间,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湘华鲮的繁殖及保育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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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表示,作为司法机关,将以本次揭牌为起点,切实扛起“筑牢联合打击防线” “完善协同保护闭环” “深化法治宣传合力”三大责任。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守护好这一“沅水精灵”,助力湘华鲮逐步恢复种群数量,以司法之力守护湖南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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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不仅是洪江人民法院、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保护大局工作,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守护沅水流域珍稀鱼类的重要举措,更是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创新探索,为湘华鲮的生存繁衍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同时标志着洪江区在“司法+生态”协同保护模式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近年来,洪江人民法院以“守护生物多样性”为主线,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执行” “以案释法” “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暖心法治服务,营造尊重自然、保护生物、守护生态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洪江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生态环境,司法服务就是生态服务”的理念,把护航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沅水流域生态治理、珍稀物种存续维护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域污染、栖息地破坏等各类威胁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为辖区内珍稀物种及整体生态系统的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生物的灵动与生态的生机,在新时代的法治春风里生生不息、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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