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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的绩效,不是老板的“情绪税”!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5-11-19 11:15:09 

你的绩效工资,是不是老板的“情绪税”?

是不是每个月发工资都像“开盲盒”?说好八千,到手五千,一问老板,他痛心疾首:“你这个月绩效是C啊!”

绩效扣款,到底是管理手段还是职场霸凌?贵州有一家公司规定,“不接董事长电话1次罚1万”,这事儿在两年前登上网络热搜。

这叫啥?“老板情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说得明明白白:绩效工资,不能乱扣!

来看两个真实的司法案例。武汉有个哥们儿胡某,年底公司说他绩效是“C”,要扣奖金。这事儿闹到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公司支付胡某年度绩效奖金差额四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年度绩效被评定为“C”的证据材料,由公司评定并制作,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而证据材料显示,胡某仅签字确认其当年4月份的绩效表,评估等级为“C”级。对于其余月份的绩效表,公司未能提供。庭审中,胡某陈述其个人月度成绩10个月合格,1个月优秀,1个月不合格。

咱就是说:老板,你说我不行,你得有证明!

还有更离谱的!江苏某物业公司经理小陆,发工资前夜被老板逼着签确认书,说物业费没收齐100%,就别想拿全额工资。结果他月薪从1万直接掉到2千。

法院审理认定,该公司此举系转移管理责任,判约定无效。企业这波操作,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薪酬需协商一致”原则;且单方降薪80%,远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扣款不超月薪20%”红线。

公司想扣员工绩效?双方先白纸黑字写清楚:首先,公司要有明确合法的考核制度;其次,员工签字确认过该制度;最后,扣款后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用维权指南,请打工人收藏:绩效考核制度,签字前睁大眼睛看;扣款理由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空口白牙;如果被乱扣,保留工资条,那是你的“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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