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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房产拍卖虚构债务 “亲友团”组团虚假诉讼 湖南双牌:移送侦查并驳回诉请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伍雯婧 时间:2025-11-10 15:07:08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伍雯婧)近日,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成功识破一起由被执行人胡某某精心策划、唆使三名近亲属提起的虚假诉讼。10月31日,双牌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并将涉案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5年,胡某某与男友因民间借贷纠纷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然而协议生效后,胡某某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查封了胡某某名下房产并启动拍卖程序。该房产两次流拍后,2025年6月,就在法院准备启动第三次拍卖时,胡某某为阻挠拍卖,唆使其子卢某、其弟胡某甲、其妹夫睢某提起虚假诉讼。

2015年,胡某某与男友因民间借贷纠纷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然而协议生效后,二人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胡某某名下房产并启动拍卖程序。该房产两次流拍后,2025年6月,就在法院准备启动第三次拍卖之际,胡某某为阻挠拍卖,竟动起了“歪脑筋”。

胡某某先后唆使其子卢某、其弟胡某甲、其妹夫睢某,以“帮忙起诉保住房子”为由提起虚假诉讼。她不仅为三人伪造借条,编造“现金交付”的借款经过,还建立群聊在线指导他们如何统一口径、应对法庭询问。

2025年6月,三人集中在两天内向双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某偿还“借款”。立案审查时,法官敏锐发现系列异常:起诉时间高度集中在房产拍卖关键节点;原告均为胡某某近亲属;均主张大额现金交付却无法提供转账凭证。立案庭随即将案件分流至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并提示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可能。

面对诸多疑点,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虚假诉讼排查机制,通过调取关联卷宗、核查资金流向、庭审细节质证等方式展开调查。经查,三名原告的“借款”既无银行流水佐证,又无法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作出解释,对借款细节的陈述也难以自圆其说。

鉴于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罪,法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并依法提讯当事人,在前期法院固定的证据与侦查讯问的双重印证下,卢某等人承认了受胡某某教唆,提起虚假诉讼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纷纷向法院提起撤诉请求。

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某为逃避执行义务,与亲友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诉讼,同时也损害了案外债权人卢某某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三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破坏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本案中,胡某某为阻挠房产拍卖,教唆近亲属共同提起虚假诉讼,不仅导致撤诉申请被驳回、诉请被驳回,其与亲友都将面临刑事追责!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在庭审阶段即发现涉嫌犯罪线索,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将初步侦查结果、当事人供述笔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反馈至法院,进一步夯实了案件事实内容链条,成为法院最终认定本案构成虚假诉讼、依法驳回原告诉请的关键依据之一。这种“审理中发现、及时移送、联动侦办”的模式,体现了审判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的协同效能。

法官郑重提醒,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始终秉持“零容忍”的立场和重拳打击的决心,无论是策划者还是参与者,任何企图通过虚假诉讼破坏司法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因“亲情”所困或受“利益”驱使而逾越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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