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一案例入选全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11-28 17:24:10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4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其中,衡阳中院“小泉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入选,并获“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推介。
典型案例
小泉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小泉(化名)的父亲因他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撞身亡。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财产情况予以全面调查后,附带民事判决仅执行到少量财产。
救助过程:衡阳中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小泉家庭生活困难,其母亲肢体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该院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同时报请上级法院开展联动救助,共同筹集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金发放后不久,小泉的母亲因病去世,小泉由其外婆抚养。考虑到小泉年幼,其外婆年事已高,缺乏妥善管理救助金的能力,衡阳中院联系小泉所在村委会与其外婆一起开设双控账户,共同对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分时、分批发放救助金并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使用情况。同时,衡阳中院依托该院与当地团委、教育、民政、医疗、妇联等部门建立的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机制,为小泉办理了孤儿补贴、减免了学杂费,在开学前、过年前等重要节点多次到小泉家里进行慰问走访。此外,该院还通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法馨助学计划”平台为小泉联系公益助学机构申报助学金。这些救助及帮扶措施使小泉能够安心学习,多次在当地理科知识竞赛中获奖,还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司法救助金更好地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建立多方司法救助金监管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创新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方式,确保每一分救助金都能用在解决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困难上,依托对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机制以及公益平台,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高效衔接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常态化儿童救助协作合力,实现对被救助未成年人的长期帮扶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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