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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放弃治疗后死亡,能算工伤吗?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5-11-07 15:52:38 

聚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破解一个更扎心的问题:如果家属放弃治疗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别轻信传言“只要家属签字放弃,一律不算工伤”,其关键在于,是不是基于医院的专业判断。

先来看一个湖南的真实案例。叉车工王某,在工作时突发脑出血,送医后被诊断为“随时有生命危险”。辗转多家医院抢救,病情一路恶化。家属在医生建议下,忍痛放弃治疗,接他回家。不久,王某在家中离世。

王某生前任职的公司不满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人都接回家了,死亡时间谁说得清?而且是家属主动放弃的……”

法院依法判决:算工伤。王某病情危重、治愈无望,家属的决定于法不悖、于情可原,不影响“抢救无效”的实质认定。

再来看山东的一个案例。李某工作时突发脑出血,医生判断“没有抢救价值”,家属忍痛放弃治疗,公司也认为“是家属放弃才导致死亡的!”法院判决: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当医院认定无救治意义时,家属的放弃,本身就属于“经抢救无效”。其判断的核心,其实只有一条:放弃治疗到底合不合理?医生是否明确说“没希望了”?家属是不是出于善意,而不是其他动机?病情是不是真的无法挽回?

实用维权指南:

1.医生出具的“无救治意义”结论,是关键证据;2.病危通知书、抢救记录、医生书面意见等,一样都不能丢;3.确认放弃是因为病情无可挽回,而不是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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