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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以“司法温度”护“家庭和睦”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真 时间:2025-12-16 16:31:09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真)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到达岚镇覃木阳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这场在群众“家门口”进行的庭审,吸引了数十名村民自发前来旁听,成为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公开课,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助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原告黄某某年逾九旬,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因其与子女就赡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协议,遂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案件涉及农村多发的家庭纠纷,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泸溪法院综合审判庭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原告黄某某详细陈述了自身困境与诉求,被告子女则分别表达了在赡养方式、费用分担等方面的意见与各自家庭的实际困难。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仔细梳理矛盾焦点,并不时就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巡回法庭虽陈设简单,但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气氛庄严。

考虑到该案系家庭赡养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为维护亲情和家庭和谐,于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庭并未急于判决,而是休庭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法官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入手,一方面严肃阐明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忆家庭温情,体谅彼此的现实处境。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赡养费及今后的医疗费、护理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其中一名被告因家庭极度困难不承担赡养义务,其他被告均表示同意。至此,一场家庭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情也在此刻得到充分彰显。看着原告黄某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在子女的搀扶下缓缓走出法庭,法官的心里感到十分欣慰。这正是每一名人民法官毕生所追求的“案结事了人和”。

“没想到法官能到村里来开庭,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难题,太感谢了!”案件调解成功后,黄某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这样审案好!我们看得明白,听得懂,也受教育。”“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后家里有啥事得多商量,学法守法用法很重要。”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件向前来旁听的村民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旁听的村民听了法官的现场普法纷纷说道。

此次巡回审判是泸溪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未来,泸溪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针对偏远乡村群众诉讼不便、部分纠纷适宜就地化解等特点,选取赡养、邻里、土地等具有普法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把案件审理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又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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