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房产之争终落幕 长沙天心检察院以听证促和解护民生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5-12-17 09:44:13“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解开了20年的心结,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62岁的张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声音哽咽地说道。一旁的丁某也红着眼眶:“如果不是你们,我这唯一的家可能就没了……”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将情理融入履职,与社会各界一道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这起因一房两卖而引发长达20年的矛盾纠纷。
2003年,丁某以91万元的总价购买长沙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套,并于房屋装修后入住至今。而该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又以105万余元的总价将同一房屋销售给张某,并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此后开发商濒临破产,无力解决“一房两卖”问题,两人的房产争夺战随即拉开序幕。
2021年,张某起诉开发商确认合同有效并完成产权登记,后又诉请丁某腾房,均获法院支持。但丁某作为善意购房人,房屋是其唯一住所且罹患重病,法院强制执行搁置,案件陷入僵持。
2025年5月,张某向天心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法院执行行为。承办检察官经过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审查,发现2021年张某起诉房地产公司的民事诉讼,存在一定的瑕疵,张某与该房地产公司存在着建筑工程监理费用等纠纷,其交纳的房款数额存在争议。案件的办理似乎一筹莫展:一方面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得到执行,因为张某系案涉房屋的权属登记人,其居住权应当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丁某属于善意买房,却成为纠纷的受害者,案涉房屋系其唯一房产,亦是其唯一住所,同时丁某现罹患重病。双方当事人经过多年纠纷、诉累,均身心疲惫。
天心区检察院认为,法院已判决丁某腾房,张某要求强制执行具有法律依据,法院执行行为应当改进,但同时执行方式应当柔和,以避免矛盾再升级、恶化。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后,天心区检察院与法院一起悉心做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劝告等工作,和解的意向渐渐明朗。
为更有效促成双方和解,天心区检察院联合法院于2025年11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担任听证员,合力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劝导。一方面,检察官向张某释明案件瑕疵、再审风险及强制执行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向丁某阐释生效裁判的权威性与执行必然性,同时倾听诉求、疏导情绪,从情理角度劝解双方各退一步。最终,丁某与张某达成和解,丁某补偿张某80万元,房屋则归丁某所有。两人在检察官见证下达成和解,积压20年的矛盾烟消云散。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天心区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监督、柔性调解与多方联动,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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