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超市第一股”,重整成功!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时间:2025-12-17 11:33:0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双十佳”典型案例,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协同司法重整案,获评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纾困解难“十佳”案例,这是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精准助力企业爬坡过坎、纾困解难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
企业自救困难
曾面临退市风险
从负债227.7亿元,身陷571起案件纠纷,面临退市风险,到通过司法重整,化解债务近200亿元,成功扭亏为盈,2025年半年报公布,步步高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
步步高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于200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全国首家民营连锁超市上市公司、湖南省零售行业龙头企业。
自2022年起,受行业下行周期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步步高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多家门店难以正常经营,陆续爆发消费者持购物卡挤兑事件。与此同时,因拖欠供货商货款数额巨大,引发供货商聚集性维权与上访事件。
“此前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自救措施,但收效甚微。当时,公司有571起被诉案件,1.52亿元资金被冻结,108处房产被查封。如果核心资源不保,就很有可能丧失重整的重要机会。”步步高公司风控法务总监赵震宇回忆起当时面临的窘境,依然记忆犹新。
进入司法重整之前,步步高公司总资产为279.06亿元,总负债达22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1.60%,牵涉近万名职工、超5万名股东及7887家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
步步高公司董事长王填坦言:“如果没有湘潭中院的高效司法护航,步步高公司的重生之路绝不会如此顺利。”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企业生命。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重整攻坚中,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究竟做了什么?
启动预重整程序
扫清司法重整障碍
2023年7月17日,经债权人申请,湘潭中院决定对步步高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动落实属地责任,牵头组建步步高公司清算组,湘潭中院依法指定步步高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统筹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为提升工作效率,清算组进一步细化分工,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审理组、招商经营组等专项小组,各小组均由市领导牵头负责。
“这么大的摊子、这么多复杂的矛盾,谁也无法保证重整能够成功。我们经过与各方详细研究商讨,决定启动预重整。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一方面,我们既要在短时间内,解决步步高公司资产冻结扣押等系列纠纷,又要完成中国证监会、最高法院的双向审批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助力解决步步高公司流动资金问题,引导企业维系经营,不能倒在重整之前。”湘潭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明智说道。

湘潭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在步步高公司进行走访调研。
“当时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步步高公司因纠纷缠身,陷入大量诉讼与执行案件,企业资产账户被跨地区多家法院多次轮候查封扣押。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债权人通过个别执行,或者解除合同,将导致企业核心重整资产受损,重整希望将直接破灭。”湘潭中院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戴忠华通过接待来访群众、大量走访调研,摸清了症结所在。
为破解这一难题,一方面,湖南省政府召开府院联动专题会议,召集全省涉及步步高公司诉讼及执行的6家中院、11家基层法院,协同配合湘潭中院集中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采取一案一指导、一案一协调的方式,指导执行法院和湘潭中院,依法全力支持步步高公司重整,同时对十几家门店的相关诉讼,引导步步高公司和破产管理人拿出调解方案,与出租商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底,湖南省内涉步步高公司及其14家子公司的执行案件全部中止,财产保全措施全部解除。另一方面,湘潭中院分赴四川、江西、广西等地法院,积极与步步高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地法院协商,争取认同与支持,大力推进在法律框架内统筹步步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整工作,进一步扫除重整道路上的障碍。

法官与步步高公司管理工作人员交流探讨。
“最忙的时候,白天黑夜连轴转,我们紧密对接联系各地法院,最多的一天解除了200多个案件的执行措施。”湘潭中院破产团队审判员许姣说。最终,步步高公司1.52亿元资金全部解冻,确保重整程序启动后所有资产依法归集,用于实现“企业重生、债权人权益保障”两大目标。
流动资金极度匮乏让步步高公司日常经营难以为继,更导致核心资产因经营停滞面临价值贬损。为解决这一问题,2023年9月18日,湘潭中院批复许可步步高公司在预重整期间通过共益债融资补充流动资金,专项用于恢复、维持经营,同时指导管理人、步步高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共益债融资谈判,最终成功引入7家共益债投资人企业,获得共益债借款9.8亿元。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步步高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为重整期间经营稳定和后续引入重整投资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缩短重整程序审批周期,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及湖南高院等指导下,湘潭中院指导步步高公司清算组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仅用100天便取得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批,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跑出了上市公司重整审批的“湖南速度”。
府院联动创新机制
重整计划顺利通过
“经与各方调查了解情况,我们发现要救活步步高公司有三个关键步骤,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每一步都极其艰难。第一步是要系统解决步步高公司涉及的案件纠纷,尽量保住企业的核心资产;第二步是制定周密完备的重整方案,平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第三步是引入投资人和现代化管理人,为企业自主造血注入强劲动力。”步步高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湘潭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光明回忆道。
如何既保留步步高公司核心价值不受损,又平等保护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结事了人和,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整体化解步步高公司债务风险、避免风险向子公司传导,平等保护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湘潭中院明确重整思路即“上市公司本部与部分全资子公司协同重整、统筹利用偿债资源、统一制定重整计划、统一进行债务清偿”。
针对大批供货商上门讨债、拒绝供货的问题,法院指导管理人,引导步步高公司与供货商深入沟通,明确区分破产受理前的历史欠款与受理后的新增货款,历史欠款清晰纳入债权申报范围,按重整程序依法统一处置;新增货款由步步高公司以现金即时支付。
这一差异化管理得到了供货商的支持,断货要债现象得到了理性疏导,增强了大家对步步高公司重整的信心。

2024年12月31日,湖南高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
在此基础上,湘潭中院指导管理人依法接收、审查近8000家企业和个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并开展职工债权调查工作。为了保护职工、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重整方案明确职工债权2.29亿元全额现金清偿;近6000家企业和个人约70亿元债权,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现金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通过债转股清偿。对于27家有财产担保企业和个人约90亿元的债权,其中85亿元通过留债延期10年清偿、5亿元通过以物抵债清偿。
这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重整计划有80页,背后体现的是湘潭中院坚持“如我在诉”意识,秉持系统观念施策,依法平等保护投资人、中小企业和广大职工利益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2024年6月30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湘潭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
发挥破产审判作用
助力困境企业爬坡过坎
为了步步高公司引进投资人以及改善经营管理方式,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湘潭市政府和湘潭中院紧密联动,指导管理人和步步高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投资人招募遴选工作。围绕“产业协同、业务赋能”的方向,结合投资规模、投资单价、产业赋能优势及经营方案等要素,经多轮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分批引入白兔文化4家产业投资人企业及外贸信托等13家财务投资人企业。同时,积极支持步步高公司引入超市行业标杆企业胖东来进行深度调改,按照现代化经营模式,全面转变企业管理服务理念,探索新质生产力和消费力,促进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经调改超市门店销售额较调改前增长近十倍。
2024年7月24日,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红带队前往深圳,办理了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至此,全部偿债资金、转增股份已登记到管理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2024年9月27日,湘潭中院经审查认为,步步高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已经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依法裁定确认步步高公司及其14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2025年上半年,步步高公司的营收实现强劲增长,围绕门店调改、供应链重构、自有品牌建设三大主线,推动经营质量全面升级,大幅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4月,步步高公司成功摘星脱帽。
如今,记者走进步步高超市九华店,焕然一新的面貌令人眼前一亮。店内空间宽敞明亮,商品陈列整齐有序,从生鲜果蔬到家居百货一应俱全。热情周到的服务人员,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慕名而来的市民们推着购物车选购心仪物品。

经过司法重整后的步步高超市九华店现状。
“我们没有走传统行政输血的老路,坚持依靠法治化和市场化机制积极化解矛盾,助力企业涅槃重生。这充分彰显政府与法院助力市场主体纾困的魄力和担当。湘潭法院将持续助力护航全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国文表示。
“步步高公司重整案是全省首例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协同重整案件,也是上市公司重整案中负债规模最大、债权人数最多的零售业案例,为困境企业司法重整提供了重要借鉴。”湖南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尹小立如是评价。
近年来,湖南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贯彻“可重整的不清算”理念,2023年以来,已帮助181家企业实现“涅槃重生”。湖南高院出台省级破产管理人资金账户监管制度,完善破产程序中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依法规范破产程序;推动破产府院协调机制与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联动,构建民营企业重整融资平台,凝聚破产处置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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