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5-12-19 09:43:1011月25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庄严肃穆,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处罚类行政案件,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单位、部门代表70余人旁听庭审。
“近年来,邵阳市通过制度建设和实践推动,逐步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成效明显。”曾鼎新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建章立制
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解决“动力不足”和“责任不清”问题,离不开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3年5月,邵阳中院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九条措施》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实施机关的应诉承办职责;行政机关“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案件承办人的联系沟通职责;重大复杂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负责人应当出庭的职责。
2025年,邵阳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法院持续开展“院长开庭+‘一把手’出庭应诉”活动;行政机关应安排熟悉案情的工作人员和合法代理人参与诉讼;对收到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须确保出庭;在有被诉案件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把手”每年应至少出庭应诉一次。
转变态度
“过去,出庭的都是普通工作人员,对案件背景、政策考量不甚了解,又不敢表态,往往只能进行程式化答辩,难以触及矛盾核心。如今,‘一把手’出庭,直面问题,既提升了庭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有利于快速决策、实质性解决问题。”谈起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悄然变化,邵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吴青山深有感触。
“没想到,坐在被告席上的竟然是县长本人,他能当面听取我的诉求,当庭核实情况、推动解决问题,让我感受到被尊重和政府的诚意。”今年6月,一起涉及履行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原告王某感慨道。
庭审中,县长不仅详细阐述了政策依据,还积极回应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庭审后,县政府迅速组织专班与原告协商,最终主动履行协议,向原告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件圆满解决。
据统计,近3年来,邵阳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副县长及以上职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90余次,行政机关正职出庭48次,行政机关副职出庭730余次,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人数占行政机关出庭人员总数的85.36%。2025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制发应诉通知书后,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应诉率达100%。
能力提升
今年9月,邵阳市政府召开“三率”(即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工作约谈提醒会,强调要提升行政应诉实质化解能力,坚决执行“谁决策谁出庭、谁分管谁出庭”原则;出庭负责人要就实质性化解争议发表意见;各单位要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10月,邵阳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调度“三率”工作,强调涉案较多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出庭应诉;要善于出声,组建专业应诉团队,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应诉能力,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
11月,邵阳市政府办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硬核要求:出庭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法庭调解;严格限定负责人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范围;委托工作人员出庭的,被委托人必须是直接参与该案件处理或解决问题的核心人员。
今年以来,为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实质性化解及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邵阳中院相继与邵东市、邵阳经开区、双清区、新邵县及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商会,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闻讯而动,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再满足于“走过场”,而是“出庭、出声、出解”——亲自出庭、有效发声、提出解决方案。
成效明显
“区政府将全力支持法院畅通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表达渠道,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双清区委书记、区长江韬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
这是11月19日,在一起由吴青山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庭审过程中,各方围绕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
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以来,邵阳市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率显著提升,原告撤诉案件数量增加,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一把手”出庭比例大幅提升。
据了解,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全面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局面。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带来的不仅是案件解决效率的提升,更是官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它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勇于承担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路径。”曾鼎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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