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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中院:“执转破”赋能小微企业和解重生

 文章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5-12-10 17:25:30 

“真没想到,法院的‘执转破’机制让我们企业实现了‘涅槃重生’”“我也没有想到,通过‘执转破’程序,我的账款能够全部追回!”12月9日,某网络公司的股东及潘某等几位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相约来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合议庭送锦旗表示感谢,并对法院的“执转破”工作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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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郴州中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法治护航”工作要求,通过“执转破”机制挽救小微企业、保障债权人权益的生动实践。

时间回溯至2025年初,某网络公司因未按期履行劳动仲裁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债权人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未执行到位。面对企业陷入执行僵局、债权人权益难以兑现的双重困境,郴州中院依债权人申请,采用“执转破”机制,依法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为纠纷化解开辟了新路径。

在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详细报告履职情况,债权人完成债权审核后,债务人企业股东主动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企业具备存续价值为由,请求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和解程序。郴州中院秉持“挽救优先、精准施策”的理念,深入核查企业经营状况与资产价值。核查发现,该企业债务负担较轻,其持有的网约车牌照更具独特市场价值。同时,股东明确表示同意代为偿还债务。综上,法院认为该企业具备和解的坚实基础。为最大限度保留市场主体活力,法院于同年8月14日依法作出裁定,将案件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程序转换后,郴州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协调引导作用,组织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股东多次沟通协商,精准梳理各方核心诉求,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方案。该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法院依法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后续,企业股东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几位债权人债权全额清偿,清偿率从执行阶段的0%提升至100%。

“债务清偿了,公司终于能够‘轻装上阵’了。”某网络公司负责人说道,“目前,我们公司已重新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结并非个例。近年来,郴州中院始终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探索“执转破”与重整、和解程序的有效衔接,将挽救暂时陷入困境又仍具价值的小微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精准识别具备挽救潜力的企业,灵活运用程序转换、协调协商等手段,既为债权人搭建了高效的权益实现渠道,又为小微企业卸下债务包袱、恢复经营活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12月10日,全市法院已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累计挽救19家小微企业,帮助众多市场主体重获新生,有效提升了债权清偿率,实现了“债权人权益保障、小微企业挽救、营商环境优化”的多方共赢。

下一步,郴州中院将持续深化“执转破”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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