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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律师说法+代表说理”多元联动化解邻里纠纷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 时间:2025-11-27 11:09:38 

衡阳市衡南县综治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律师说法+代表说理”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管道渗漏引发的邻里纠纷,生动诠释了“法理相融、多元联动”的基层治理智慧,为破解民生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漏水纠纷陷僵局,多方调解遇瓶颈

衡南县某小区7楼业主家中厨房天花板持续渗水,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而8楼业主因新房未入住、担心装修受损,坚决反对入户检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物业多次上门协调,始终无法打破僵局,矛盾眼看就要升级为邻里冲突。

“楼上漏水天天滴,我家厨房成了‘水帘洞’,这日子没法过了!”7楼业主的焦虑溢于言表;“我还没住过一天,凭什么让你们拆管道?弄坏了谁负责?”8楼业主的抵触情绪同样强烈。一场因开发商供水管道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变成剑拔弩张的“对立面”。

综治中心牵头,法理双融破坚冰

面对群众求助,衡南县综治中心迅速启动“一站式”矛盾化解机制,整合多方力量精准施策,推动纠纷从“僵局”到“破局”。

专业力量联动,锁定症结明责任。综治中心第一时间调度“晓彬说理调解工作室”公职律师刘晓彬、“李小春代表调解工作室”衡阳市人大代表李小春,联合衡南县住建局质监站技术人员组成调解专班。抵达现场后,质监站工作人员运用专业检测设备,精准定位渗漏源头系开发商铺设的供水管道存在质量缺陷,明确责任主体为开发商而非业主。技术结论的出具,为纠纷化解奠定了客观公正的基础。

律师说法释惑,法律护航消顾虑。针对8楼业主“维修会导致装修损失、承担额外责任”的核心顾虑,公职律师刘晓彬从民法典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条款入手,逐条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管道渗漏系开发商质量问题所致,维修责任、费用均由开发商承担;您作为业主,有配合维修的法定义务,但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合理损耗也由开发商负责恢复。”通过清晰的法律阐释,彻底打消了8楼业主的思想包袱。

代表说理共情,情理交融促和解。衡南市人大代表李小春发挥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对7楼业主,耐心倾听其因漏水造成的生活困扰,引导其理解8楼业主对新房的珍视之情;对8楼业主,则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入手,讲述邻里互助的鲜活案例,让其认识到及时解决问题对双方的重要性。在情理双重感化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

多方见证签约,闭环管理保落实。在综治中心的组织下,7楼8楼业主、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代表共同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开发商3日内完成管道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维修期间双方相互配合。综治中心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协议按期履行。最终,漏水问题彻底解决,两户业主握手言和,重拾邻里温情。

创新调解模式,激活基层治理效能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衡南县综治中心深化“多元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其创新做法具有鲜明的示范意义。

坚持“专业+权威”,让调解有“底气”。衡南县综治中心通过整合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人大代表的群众公信力、职能部门的技术权威性,形成“1+1+1>3”的调解合力。特别是质监站的专业检测,为纠纷定责提供了“铁证”,避免了各执一词的僵局。

注重“法理+情理”,让调解有“温度”。衡南县综治中心既用法律条文划清责任边界,又用乡俗民情软化对立情绪,实现“法为基、理为桥、情为黏”的有机融合。律师“说法”确保依法依规,代表“说理”促进情感共鸣,双管齐下推动矛盾从“对抗”到“对话”。

强化“联动+闭环”,让调解有“实效”。衡南县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受理-分流-调处-反馈-回访”的全链条机制,避免“调而不解”“解而复发”。该案中,从快速响应到跟踪督办,环环相扣的流程设计确保了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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