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监所冲突引来监管检察建议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5-12-03 16:24:19“现在宣判!”11月27日,随着法槌落下,彭某某、王某故意伤害一案在保靖县看守所内当庭尘埃落定。保靖县检察院作为本案的公诉人,始终坚守法律监督初心,从线索摸排到庭审公诉,从风险化解到法治宣讲,以全链条履职彰显检察担当,让公平正义在监管场所落地生根。
今年2月,一则监所内冲突线索引起高度警觉——在押人员王某、彭某某及赵某某因值班问题爆发肢体冲突,王某、彭某某共同对赵某某实施殴打,后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制止。
“监管场所不是法外之地,每一起监内纠纷都关乎监管安全与司法公正。”线索传来后,保靖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介入调查,承办检察院多次深入看守所,直面涉案人员开展讯问,不放过任何细节;同步联动检察技术人员,专程前往医院调阅被害人病历、与主治医生深入沟通,现场细致查看伤情,综合判断分析,此次事件可能为刑事案件。
保靖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以“监管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担当,同步开展监管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摸排同监室在押人员情况,精准排查化解潜在矛盾风险;调取实时监控与回放视频,全面排查监督漏点;查阅惩罚管理、械具使用等台账,严格守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一系列靶向监督举措,不仅发现了看守所监管工作中存在管理不严等薄弱环节,更推动了监管机制的完善优化。
“既要打击犯罪,更要源头治理。”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向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的刚性约束,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庭审当日,保靖县检察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看守所临时法庭上清晰出示证据、精准发表公诉意见,既严厉指控犯罪,又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风险排查—隐患化解—安全赋能”工作模式,深化驻所检察日常巡查、谈心谈话等机制,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高效的司法办案,守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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