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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律师诈骗370余万元,一审获刑十三年!

 文章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皮曼婷 肖俪 时间:2026-01-23 1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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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月23日常德讯(通讯员 皮曼婷 肖俪)1月23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律师涉嫌诈骗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系执业律师。2019年至2024年期间,曾某炒卖期货亏损严重,在多平台贷款未还清。2023年,曾某应同乡陈某邀请,为某投资平台受害人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期间,曾某谎称通过中间人找到了相关领导可以提前拿回投资本金,以需要提前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为由,累计收取32名被害人370余万元,均用于个人账户炒卖期货、偿还债务及日常开支等。事发后,曾某为逃避还款,逃往深圳、东莞等地,在东莞市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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