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市州聚焦

咖啡包装“撞脸”引纠纷 法院调解护航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谢志美 陈琼 时间:2026-03-10 11:20:44 

图片2.marked.png

正品图片。

图片1.marked.png

侵权商品图片。

红网时刻新闻3月10日讯(通讯员 谢志美 陈琼)凭借独特包装圈粉无数的咖啡产品,走红后却遭遇“搭便车”式模仿。相似的配色、雷同的图案,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面对侵权行为,品牌方将如何维权?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2023年12月,北京某公司推出自主研发的“POSITIVE HOTEL 地中海咖啡”,创新采用棕色半透明塑料袋搭配信封式纸质外包装,袋身印有的黄色填充太阳图形成为标志性设计,兼具便携性与视觉辨识度。为保护创新成果,该公司已为这套包装设计申请外观专利并完成著作权登记。凭借独特设计与优质品质,产品上市后迅速积累市场知名度,形成稳定消费群体。

随着产品走红,北京某公司发现某电子商务公司在某平台销售的咖啡产品,在包装颜色、图案布局及整体风格上与自家产品高度雷同。这种“搭便车”式模仿不仅分流了消费者,导致北京某公司市场份额下滑、商誉受损,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维护合法权益,北京某公司果断启动法律程序,将某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构成不正当竞争。

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实施混淆行为。本案中,“POSITIVE HOTEL 地中海咖啡”的包装设计经长期使用和市场推广,已形成显著特征并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成为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标识,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识。某电商公司刻意模仿核心设计元素,极易导致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误认为其产品与北京某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考虑到双方经营需求与行业发展现状,雁峰法院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立足法律规定、市场规律和行业生态进行多元调解。承办法官向某电商公司释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倾听双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某电商公司深刻认识到侵权过错,同意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向北京某公司支付合理经济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我们认识到原创设计的重要性,将加强合规审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某电子商务公司在调解后作出承诺。北京某公司负责人则感慨:“此次维权经历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法律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我们将坚持创新研发,推出更多优质产品。”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